承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筛查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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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居民朋友:

为持续巩固全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充分发挥常态化核酸检测预警作用,及时发现疫情潜在风险,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自5月23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每周免费开展一次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筛查,在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承德市域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外籍人口)每周免费进行一次新冠病毒核酸筛查,采样期间不允许采取区域交通管控措施。其中5月29日之前,各县(市、区)按照集中划片、指定采样地点的方式,组织完成不少于两次的全员核酸检测,做到共同居住人员分日采集,杜绝一次采完。5月30日以后,主城区居民自行到核酸采样点采集,原则上采取以家庭为单位错天采集的方式进行,家庭成员均分到每天采集,也可按男、女性别错天采集,周六对因事未能在规定时间进行采集的人员集中进行补采;主城区以外的乡镇,每周集中组织核酸采集不少于两次,家庭成员分次采集,做到共同居住人员分日监测。


二、“36+6类”重点人群中每周1检的人群自然纳入常态化核酸检测筛查,其中机关企事业、商超等单位人员按办公室或区域划分采样单位,每天检测五分之一,起到“放哨”作用。17类重点人群严格按照规定检测频次和方式,定期进行核酸检测,不参加常态化核酸筛。


三、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不参加常态化核酸筛查。健康码“黄码”、“红码”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可疑症状人员,不得在社会采样点采样,必须按规定到指定采样点和发热门诊筛查。


四、为方便居民就近进行核酸样本采集,各县(市、区)在相关场所设置了采样点,构建了步行15分钟核酸采样圈(5月29日前全部完成),各县(市、区)也设置24小时提供采样服务的采样点,保障广大居民采集需求。5月30日后采样点位置可通过手机地图APP搜索,居民可结合本人实际,选择合适时间,错峰前往采样点采样,请广大居民及时关注。各县(市、区)要在市通告基础上印发本地的具体安排办法,并广而告之。


五、自5月30日起,凡是进入我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商务楼宇、景区景点、农贸集贸市场、公园游园、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电影院、棋牌室、网吧KTV、酒吧茶座、体育场(馆)、游泳馆、公共浴室、美容美发店等人群聚集性场所、供公众使用或提供服务的所有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均需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或“核酸已采凭证”。不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或“核酸已采凭证”的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参加核酸筛查的居民应提前申领“河北电子健康卡”,没有申领“河北电子健康卡”的人员,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者携带户口簿)、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采样时要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引,保持“两米线”,全程佩戴口罩,有序排队,不聚集、不扎堆。采样完成后,对无智能手机的人员由采样点发放“核酸已采凭证”。除出行、就医等特殊情况外,每周不重复检测。


七、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要督促本行业、本单位人员主动参加常态化核酸筛查。全市各级机关、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要积极提供有利条件,支持和保障居民参加核酸筛查。


八、广大居民必须履行疫情防控社会责任,自觉参加常态化核酸筛查,个人未按规定进行筛查,或相关场所、单位未按要求查验核酸检测证明,产生疫情防控风险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开展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筛查,进行核酸筛查结果查验,是及早发现疫情风险、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更是居民自我健康管理的必要措施。请广大居民理解、支持和配合并主动参与、主动检测、配合查验,筑牢群防群控的坚实防线,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上述政策如有调整将另行通告。


       

 承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5月23日


来源/承德卫生与健康

责任编辑/王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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