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专项行动,结合“两个确立”主题教育、“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今天清晨5:30,桐庐法院针对涉民生案件开展“法助共富 情暖富春”专项集中执行行动,由执行局局长章建安亲自带队,共出动执行干警39人。本次行动邀请县领导周媛玉、贾安琪在执行指挥中心观摩,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员额检察官全程参与监督。
党组书记、院长朱晓燕任本次行动总指挥,作行动动员,并坐镇执行指挥中心指挥本次行动。院领导李国军坐镇执行指挥中心。
借口上厕所,想要阻止法官查看微信转账记录,一眼识破!
2014年10月,方某驾驶无牌且未投保交强险的二轮摩托车与柯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柯某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桐庐县公安局交警部门认定,方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经桐庐法院判决,方某需赔偿柯某损失1.6万余元。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未发现方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多次上门查找亦未发现方某下落。为了找寻方某下落,执行法官一方面告诉柯某,希望其积极提供线索,一方面加大找寻力度并对方某进行曝光。经过前期曝光,我院收到方某下落线索。
今天清晨,行动小组来到方某住处。见到执行法官一行,方某当即愣在原地。眼见今天避无可避,方某突然情绪激动,拿上手机便说想要上厕所,还边走边打开手机翻看,并拒绝执行人员跟随。见此情况,为了防止方某删除转账记录等证据,执行法官当即要求方某提供手机,对方某微信账户进行核查,发现方某微信账户虽无余款,但资金流水数额较大。
执行法官当即对方某进行传唤,面对传唤方某激烈反抗,最终被拘传带离。方某被带回法院后,经执行法官批评教育,表示愿意积极履行。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方某再支付柯某8500元。
方某当即支付1000元,并承诺余款5月7日前付清。鉴于其拒不履行行为,法院对其罚款1000元。
被执行人戴绶带“喊冤”,围观群众大喊“耍赖皮”
2020年6月,曾某驾驶电动二轮车与朱某相碰,造成朱某受伤。经桐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曾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经桐庐法院判决,曾某需赔偿朱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交通费等共计 7.5万余元。判决后,曾某并未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中,执行法官冻结并扣划了曾某财付通存款 3300余元,此外未发现曾某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经传唤,曾某到庭报告了财产情况,但拒不履行义务。鉴于曾某拒不履行的行为,我院前期已对其司法拘留15天,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进行公开曝光,发出限制消费令。
本次行动中,执行干警来到曾某住处,将曾某逮个正着。面对执行法官一行,曾某毫无惧意,丝毫不觉得自己应当履行赔偿义务,并声称法院判决不公,对法院执行抵触情绪强烈,拒不配合,被执行干警带走时还专门戴上事先准备的绶带吸引围观群众注意,但熟悉案件的围观群众表示曾某在“耍赖皮”。
鉴于曾某拒不履行的行为,我院决定对其罚款2000元,责令限期履行,逾期拒不履行,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拒执刑事责任。
执行听案会,化解执行难案
上午9:00,我院在凤川街道外源村“共享法庭”召开执行案件听案会。县人大法工委、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员额检察官,外源村和小潘村“共享法庭”庭务主任参加。听案会上,就申请执行人徐某与被执行人钟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开展联合化解工作。
2018年5月,钟某驾车将徐某撞成脾破裂达到八级伤残,经交警部门认定钟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徐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经桐庐法院判决钟某需赔偿徐某25.6万余元。
2019年以来,我院共执行到案款4万余元,但因钟某从事环卫工作,收入微薄,且再无其它收入来源,也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导致案件执行困难。
徐某因车祸致残,常年需要妻子照顾,家中长子患有精神残疾,无劳动能力,次子未婚收入不高,家庭生活困难,平时主要靠其每月2000余元的养老金维持基本生活。
听案过程中,钟某态度消极,始终强调:“钱我反正没有,要么直接把我拷走好了!”面对钟某的如此的态度,代表委员始终耐心说理、积极劝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执行法官也为其释法明理、分析利弊。
人大法工委及属地村委也表示将配合衔接司法救助,对徐某适时启动社会救助措施,解决其生活困难。
经过各方的长时间联合劝导,最终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
人大代表联络站+“共享法庭”
听案会后,借助外源村人大代表联络站+“共享法庭”模式举行座谈会,共话涉民生执行案件司法救助工作。参会的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庭务主任均表示,司法救助传递的是司法的温情,有助于矛盾纠纷化解。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周媛玉作重要讲话。她指出,“法助共富 情暖富春”专项行动,特别是执行听案,通过刚性的执行和柔性的协商,最终目的都是为了破解执行难题,从而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对于下一步如何深化专项行动,她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同心同德坚守为民初心,切切实实做到“问需于民”,聚焦群众涉民生案件胜诉权益,通过一轮集中执行行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二是同心同向传递民主法治,面对面交流,“问计于民”,做好人大代表与执行工作的结合文章,共同谱写民主法治新篇章;三是同心协力实现共同富裕,问一问:“问我何为?”,聚焦特困群体,在社会“大救助”体系的框架下,各尽其能、通力合作,凝聚起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标杆的磅礴力量。
本次集中行动共拘传5人,发出传票6份,搜查被执行人住处3处,罚款5000元,执行结案5件,其中和解2件,到位款项21.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