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海门法院速裁庭法官葛娟利用网络调解结案一起被告远在国外的离婚案件。
原告杨某与被告包某经人介绍相识,2005年结婚,2006年生育一子。原告认为,被告包某于2015年外出打工,一开始偶尔有短信和家里联系,后来就再也联系不到了。原告一直想方设法联系被告,想着他可能过段时间就回来了,但一直都没联系联系上,就觉得没有希望了。7年来,由原告独自一人抚养孩子长大,原、被告婚姻名存实亡,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向海门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儿子是随原告生活,被告每月支付生活费1500元,教育费、医疗费各半承担。
该案依法公告送达,海门法院没有收到被告的答辩意见。
在庭前准备工作中,承办人法官葛娟通过关联案件,查知去年原告向法院申请宣告被告失踪。在该案的笔录中,承办人了解到被告父母的信息。中午12点,承办人赶到三厂,找到被告包某的父母,问询包某的情况。包某父母告知了被告在安哥拉打工的情况,且其与父母经常有联系,但不知他在安哥拉的具体地址。承办人将该情况告知原告后,并决定要另行安排域外公告送达后再开庭。原告听到要重新域外公告送达,开庭将遥遥无期时,再加上对被告的怨恨,当庭情绪失控。承办人给与原告法律解释、情绪的安抚。与此同时,承办人尝试通过从被告父母手机上拍到的微信号联系被告,经过一个小时的等待竟然联系上了,但被告态度却爱理不理。当承办人告知了被告相关的诉讼情况并进行调解,被告又获悉承办人中午去其父母家核实情况时,被告态度发生了转变,很是感激,他觉得独自漂流在外多年后,家乡的法官能如此细致负责地办理他的案件,心里顿生温暖,主动提出不需要域外送达,主动放弃答辩期,参加下午的网络庭审,以便提高司法效率。
由于安哥拉网络信号太弱,无法打开支云庭审系统。包某主动提出赶了2小时的路去办理网络,但是仍然无法登录。最后承办人将制作好的调解笔录及协议通过微信发送给被告,被告又花了一个小时去找打印店打印后签名,同时对签名过程拍照留存,后将材料、照片发回承办人,这时已近晚上八点。
被告主动提出,安哥拉凌晨时网络信号较好,他可以登录支云庭审系统,签名。第二天早上8:30(安哥拉时间为1:30),被告顺利登录支云系统,在线确认调解笔录及协议,并在线签了字。原、被告自愿离婚,被告愿意承担孩子的每月生活费1500元,教育费、医疗费承担一半。
一起公告送达的离婚案件,在法官持续工作8个小时后,完美调解结案。走出法庭时,原告由衷地对承办人表示感谢。
来源:张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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