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宣传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积极构建多方参与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司法在家庭教育指导中的重要作用,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5月13日上午,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联合泉山区教育局挂牌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首批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分别设立在徐州市星光小学和第三十一中学荣盛城分校。
泉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夜,泉山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傅惠文,徐州市星光教育集团校长朱霄,第三十一中学荣盛城分校德育校长寇虎等在徐州市星光小学出席揭牌仪式。
座谈会上,泉山法院陈夜副院长介绍了泉山法院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特色亮点工作,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的创建目的、工作模式、工作职责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泉山区教育局傅惠文副局长介绍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成立意义、规划和工作重点。双方会签了《关于开展泉山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职责分工,细化指导办法,注重跟踪回访、隐私保护、联动协作,共同探索法院与教育局联动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模式。
泉山法院少年家事庭长龚思红主持会议并详细部署下一个阶段的工作安排和重点。泉山法院少年家事庭党支部副书记张楠详细解读了《关于开展泉山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办法》。
徐州市星光教育集团朱霄校长、第三十一中学荣盛城分校寇虎校长充分肯定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成立的迫切性和必要性,希望法院充分发挥法律讲座、司法培训、典型案例发布等作用,提升教职工、家长法律素质,提高家庭教育多方共育效果,并针对学校自身特点分别提出意见建议。双方还就下一步如何更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进行深入研讨。
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集家庭教育指导、未成年人帮教、心理疏导、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功能为一体,是保护未成年人的有力阵地。该工作站将聚焦未成年人成长,围绕人民法院在办案过程中以及学校在教育工作中发现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履职不当、不力等情形,依照家庭教育指导法律法规,引导家长用正确方式、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努力营造良好的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环境。
泉山法院将以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的建立为契机和载体,切实发挥审判职能,建立健全规范化、专业化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形成教育前置性和预防性的良好生态,同区教育局以及各学校形成合力,促进家庭教育科学发展,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法治和社会环境。
来源:少年及家事庭、办公室
编辑:许春燕
审核:陈夜、蔡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