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作为该案的审判长,苏仙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文华宣读了受理债务人破产重整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债权人会议职权。管理人作了阶段性工作报告、债权申报与审查工作报告、财产状况调查报告等。债权人审议表决了财产管理方案,以及选举了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足不出户,债权人就能实现申报债权、参会表决,这是该院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成果,减轻债权人参会成本,保障债权人权益的体现,也是提高破产重整案件办理质效,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顺利召开为钖涛公司重整成功奠定了基础,让各债权人的债务清偿获得了希望。下一步,该院将积极引导管理人全力推进该案破产重整程序,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助力企业通过破产重整获得新生。
据悉,钖涛公司是一家处置含砷固废的企业。2022年3月4日,苏仙区法院裁定受理钖涛公司破产重整,随后,通过现场竞选方式指定了湖南奋斗者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期间,苏仙区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运用府院联动机制,指导管理人完成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前对债务人财产的接管、债权申报、资产审计、财产管理和调查,意向投资人遴选等工作。
END
素材来源:民事审判庭
总第555期
2022年第550期
扫码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