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市农业科学院整体搬迁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市政办函〔2022〕3号)的相关要求,为了推进吉林市农业科学院整体搬迁工作及吉林化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碳纤维项目工程建设,2022年5月7日,经开区社会事业管理局组织7名专家,对吉林市农业科学院院内办公楼、牛马舍等2处(4栋)一般不可移动建筑文物现状进行了实地踏查,就4栋文物建筑是否撤销文物登记召开了专家评审会。由于这4栋文物建筑处于项目规划用地核心位置,无法避让,无法留存,经专家组讨论核定,同意撤销吉林市农业科学院2处(4栋)建筑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登记,并与5月7日通过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示,5月14日公示期结束,未有异议。社会事业管理局提请管委会申请核定,管委会相关领导同意撤销吉林市农业科学院院内办公楼、牛马舍等2处(4栋)一般不可移动建筑文物登记。特此通告。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2022年5月25日
吉林市农业科学院院内办公楼
牛马舍之一
牛马舍之二
牛马舍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