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法院: 审判全过程调解 司法为民有温度
2022年3月永吉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丁某与张某离婚纠纷一案。3月1日开庭后,双方对离婚及子女抚养无异议,却对位于吉林市某小区一处两人共同所有的房屋价值产生了争议。由于丁某与张某对楼房的价值主张差距较大,当天没有调解成功。休庭后办案法官赵志刚和干警来到该房屋所在小区,走访了小区售楼处和房屋中介,了解到了争议楼房的估算售价。
3月7日突发疫情,为了及时处理该案件,赵志刚在线上组织双方网络开庭,对咨询到的楼房价值向双方做了说明,并向他们释明:“如果对楼房的价值进行鉴定程序,不仅耽误时间而且还要花上一笔鉴定费用。”经过法官耐心的调解,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约定该楼房归张某所有,张某给付丁某17万元,于2022年4月30日前给付10万元。其余在2022年末结清。可是疫情一直持续到了5月份,丁某见张某没有在约定的时间打款,5月7日,丁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而张某表示,现在自己手头没有那么多钱,4月份由于居家管控,无法出入小区,也借不到钱,所以未能及时打款。张某说:“我9号肯定把这钱给上。”赵志刚随即又做丁某的工作,将张某的想法转达给丁某,劝说他晚几天申请执行,再给对方一次机会。经过法官的一番劝说,张某终于同意暂缓申请执行。5月9日,双方一同来到法庭,对第一批执行款10万元进行了交付。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之下,双方不仅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而且免去了房屋鉴定费、执行费等可能发生的费用,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和诉累,双方当事人对此都表示十分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