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模拟法庭进校园 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
5月11日上午,惠东法院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在惠东中学大电教室举行。惠东中学高中部学生分演审判员、书记员、原被告、诉讼代理人等角色,模拟开庭审理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例。
随着法槌一声敲响,模拟法庭正式拉开帷幕。宣读民事起诉状、答辩、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当庭宣判……整个模拟庭审的过程紧张有序。
某日,正在读小学四年级的小张(殁年10岁)与三位小伙伴在弄堂附近玩耍时,四人未通过APP程序扫码获取密码,各自解锁了一辆共享单车上路骑行。他骑行至路口时,与李某驾驶的大型客车发生碰撞,小张倒地并从该大型客车前侧进入车底,遭受碾压,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小张未满12周岁驾驶自行车在道路上逆向行驶,且疏于观察路况,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负该起事故主要责任。
小张父母先行处理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后,以生命权纠纷为由将某科技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该公司立即收回所有机械密码锁具单车,并更换为更为安全的智能锁具;向两原告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某科技公司投放大量自行车于公众场合,车身上没有任何警示标示告知受害人不得骑行,加之机械锁极易于被手动破解,存在安全管理漏洞,违反了安全保障义务。”
“某科技公司已在APP上进行安全提示,未满12周岁的使用人无法开锁。被害人自身安全意识薄弱,且存在未经同意故意拆除共享单车安全锁的不当使用行为。”
庭审结束后,惠东法院审管办主任罗晓燕与学生们进行了互动交流。针对学生们提出的问题,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现场气氛十分热烈。同时,罗主任介绍了安全保障义务的法理、立法意图及民法典对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解说了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规则意识、法治意识,学会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惠东法院通过精心挑选当下青少年遭受电信诈骗、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侵权、校园暴力的典型案例作为‘模拟法庭’案例,通过身边人身边事引起学生的共鸣,让青少年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树立法治信仰,勇于担当,成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生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