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
6月10日,东安县人民法院邀请市人大代表张红兵、县政协委员唐莉到现场见证,成功强制执行一起腾房案,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原告某公司东安分公司与被告蒋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东安县人民法院审理,于2021年11月10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涉案房屋腾出,并返还给原告某公司东安分公司。蒋某不服,上诉至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18日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判决已生效。判决生效后,经某公司东安分公司多次催告,蒋某仍未将涉案房屋腾出并返还。2022年6月1日,某公司东安分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涉案房屋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蒋某,要求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蒋某一直未履行。6月10日,执行法官决定依法强制执行。事前,东安法院制定了详细的执行计划,并提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见证。到达执行现场后,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见证监督下,很快便执行完毕。代表、委员们评价此次执行活动有序高效,切实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东安法院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
腾房过程
代表、委员见证
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见证案件执行活动,是东安法院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监督的表现。今后,东安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工作理念,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实际行动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