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连民生,民生无小事
本期开始,
武昌区检察院将策划推出
“用心用情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
系列报道。
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
因家庭经济纠纷,90后小伙王辉(化名)陪同姑妈到亲戚李峰(化名)家理论,争执中王辉将李峰鼻骨打折。该案移送武昌区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在全面把握案情基础上,依法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多次组织调解,化解了双方矛盾争端,并对王辉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案情回溯
王辉随姑妈到李峰家处理经济纠纷期间,王辉将李峰打伤,导致其鼻骨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该案审查逮捕阶段,王辉否认犯罪事实,且拒绝赔偿被害人,双方矛盾处于激化状态。在审阅案卷材料时,检察官发现该案是典型的因家庭经济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如果简单地就案办案,不但会加深双方积怨,还会产生负面社会效果。
如何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
运用司法资源化解双方矛盾,
促进社会和谐,
成了办理该案的关键。
在审查起诉阶段
一方面
检察官提审了王辉,并通过释法说理促使王辉承认了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愿意赔偿被害人。
另一方面
检察官在提审后与被害人取得联系,及时向被害人传达了王辉愿意赔偿的情况。
双方虽然都有和解意愿,但在赔偿金额上暂无法达成一致。考虑到双方之间特殊的亲情伦理关系,检察官并没有放弃调解工作,而是多次联系双方开展劝导工作,并向双方释明了故意伤害案件的赔偿标准。经过多次沟通,双方在武昌区检察院达成和解,王辉家属在检察官、辩护人的见证下向被害人支付了赔偿金,李峰也出具了谅解书。
双方达成和解后,武昌区检察院及时对王辉进行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最终,武昌区检察院对王辉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检察官手记
敲黑板
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是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的具体体现,有利于促进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也是深化新时代能动司法的必然要求。
本案的办理体现了对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精准把握。在依法办案的同时,也要积极运用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在办理本案过程中,我们秉持上述理念,积极做好双方的劝导工作,化解了双方积怨,修复了双方关系。本案的调解工作也不是一帆风顺的,但是我们没有选择放弃,而是能动履职,主动作为,既明确了双方还有实现和解的空间,也找出了双方的矛盾焦点,并在多次调解下促使双方达成和解,使亲情得以修复。同时,我们坚持对王辉的羁押必要性进行动态分析、综合考量,及时根据实际情况对其变更了强制措施,并对其作出了不起诉处理。
-第111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