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某受雇为吕某某装修民用住宅,在收到吕某某的装修款后,仅为其完成了部分装修。后吕某某多次找高某某协商解决,不但未达成一致意见,反而导致了双方矛盾的激化。此装修纠纷给当事人双方都带来了极大的困扰以至于寝食难安。万般无奈,吕某某诉至法院。
李会元法官受理该案后,考虑到双方争议较大、对抗情绪较强,决定采用调解方式化解。他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从法、理、情不同角度耐心地为双方分析利弊、说明利害,最终法官的不懈坚持和耐心劝说感动了双方当事人,二人均表示同意调解并确定了调解日期。
但调解当天,吕某某不仅未到法院,连手机也无法接通,法官当即决定和法官助理一同上门为吕某某调解。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法官的反复调解沟通,高某某最终同意退还吕某某装修款11000元,二人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