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年纪大了,身体状况也不好,行动不便,感谢你们能上门帮忙调解,不然我真不知如何是好”。汤某握着承办法官的手连声感谢。
2017年10月,原告谭某与被告汤某因退还介绍费发生纠纷,原告谭某起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与谭某、汤某联系,得知汤某年满82岁且身体状况较差,无法出庭应诉,决定采取上门调解的便民举措。4月26日,承办法官一行驱车赶往永州市蓝山县被告汤某老家所在村组,现场组织调解。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释法析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在调解笔录上签字捺印,至此该起纠纷圆满解决。调解完毕,双方当事人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对承办法官提供便利司法服务的做法连连称赞。
自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来,临武法院不断提高司法服务意识和质量,通过“走出去”的审判模式,不断拉近司法与群众的距离,让人民群众在实实在在的案件中感受到司法的温情。
编辑:李碧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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