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期间申请人病逝不用还钱? 江永法院:一“执”到底!
近日,在执行干警的帮助下,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顺利执行完毕,两位申请人对执行干警连声道谢。
2019年,被告人雷某茂与妻子雷某香无证驾驶三轮拖拉车将原告周某南撞倒,造成周某南十级伤残,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对交通事故负全责。因双方就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意见,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周某南遂将雷某茂与雷某香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雷某茂、雷某香名下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进行了调查,但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又多次上门督促其主动履行赔偿义务,但被执行人均以没钱等借口推脱。面对被执行人的不配合,执行干警决定对雷某茂实施15日司法拘留。
在案件进展一度陷入停滞的时候,申请人的家属告诉法院周某南病逝了。根据其继承人申请,法院依法将案件申请人变更为周某南的儿子周某常和女儿周某燕。考虑到该案情况特殊,执行干警立马找到了被执行人雷某茂和雷某香,告知其虽然周某南因病去世了,但其儿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继承遗产的权利。通过执行干警耐心地释法明理,明确告知若仍不履行将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甚至再次被拘留。最后,迫于法律威慑被执行人当场缴纳了2万元执行款给申请人料理后事,并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承诺将剩余8万元款项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完毕。
近日,雷某茂和雷某香按和解协议将剩余款项交到了法院,由法院发放给了申请人,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