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骑手“被个体户化”后,送餐途中受伤属于工伤吗?
劳动法的作用在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今年4月,禅城法院特推出“禅述劳心事”栏目,旨在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普及劳动法律知识,引导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及劳动者依法维权,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进一步促进社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上期,我们提到自带车辆的司机与物流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案例,这期,我们走进外卖骑手小何(化名)的故事,看看他又有着怎样的困扰?
某物流公司称,其是某某平台线上配送代理商,根据其与甲公司签订的服务协议,其将业务发包给甲公司,小何所说的站点实际由甲公司运营,甲公司承包业务后,再发包给具备经营资质的个体工商户即小何,某物流公司与甲公司形成承揽关系,某物流公司与小何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
处理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何所从事的工作属于某物流公司经营业务范围,公司对小何进行考勤管理,为其结算工资并购买保险,而小何按要求统一着装,双方符合劳动关系的法律特征。小何注册个体工商户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
为一次性化解小何、某物流公司以及甲公司多方之间的纠纷,禅城法院协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某物流公司参照工伤标准,与甲公司商议后,以雇主责任险最高理赔金额向小何赔偿。某物流公司当场履行调解协议,并表示将约束规范业务配送承包方的用工行为。
法官说法
外卖行业各大APP平台、配送公司、劳务外包公司之间的关系存在配套合作、服务外包、劳务派遣等错综复杂的情况。本案通过司法裁判,对企业诱导外卖骑手注册个体工商户,将劳动关系转化为合作或者承揽关系,从而规避用人单位责任的行为加以禁止,可进一步引导企业规范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