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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盱眙法院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正式启动,并开通教育咨询热线。早在2014年,盱眙法院发出全国首份留守儿童督促令,用法律之名让留守儿童父母“常回家看看”,让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进入社会视野。
今年1月1日
《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当天,盱眙法院向一名因犯罪被判刑的未成年人的父亲王某发出全国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再次成为社会焦点。
聚光灯外,是盱眙法院多年来对留守儿童教育工作的默默付出。“运用司法手段和措施,增强群众的家庭教育观念和法律意识,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特别是留守儿童成长的良好氛围,是法院应尽必尽的责任和使命。”盱眙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宪腾如是说。
不是偶然
而是持续探索后的突破
据不完全统计,盱眙每年对外输出青壮年劳动力达30余万人,他们的子女大多留在农村。这些留守儿童长期面临亲情关怀缺失和家庭教育缺位,容易偏离正常的成长轨迹,可能沦为罪犯或被侵害的对象。
督促留守儿童父母履行教育义务成为盱眙法院坚持多年的“惯例”。从电话联系到发短信,法官们尝试了多种方式,但是家长们重视程度不够高,效果也远远没有达到预定目标。
盱眙法院对留守儿童案件进行了调研,结果让法官们极为痛心:2010-2013年,盱眙法院共判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552人,其中在留守家庭中成长起来的未成年人犯罪比例高达86.4%。
2014年的一次校园普法活动中,原民事第一审判庭庭长,现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姚月梅得知黄花塘镇中心小学读六年级的佳佳和她弟弟,已经有5年时间没见过父亲。当天晚上,那份全国首份关爱留守儿童《督促令》在灯光下出台。第二天,姚月梅带着姐弟俩驱车前往南京,找到了他们5年未见的父亲,并送达了《督促令》,督促其要抚养、教育孩子。
《督促令》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并入选“2014年度中国关注困境儿童十大进步事件”、江苏省2014年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十大优秀实践案例等,但是关于如何推动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司法保护仍是盱眙法院极为关注的问题。原民一庭庭长,现少年庭庭长丁德平无奈地表示:“发出《督促令》后,如果家长仍然不按照《督促令》的内容执行,我们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对相关家长进行处罚,《督促令》的执行力便稍打折扣。”
《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了法院在家庭教育促进中的职能定位,赋予了法院发现和纠正家庭教育失当行为的惩处权。实施当天,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周婷向一名被判刑的未成年人的父亲王某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树立“家庭是第一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意识,切实承担起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绝非孤例
而是众多举措中的一个
这并不是唯一一份《督促令》。7年内,盱眙法院共向留守儿童父母发出150余份《督促令》,如今已经实现涉未成年犯罪案件必发《督促令》。
这也不是唯一一份《指导令》。截至4月底,该院共发出《指导令》32份,做到每件未成年人案件必发《指导令》。
《督促令》《指导令》外,盱眙法院推出了众多司法保护举措,先后荣获全省“关心下一代先进集体”“青少年维权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10年,该院成立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结合争创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开展多项活动:“青少年防护林工程”活动,旨在建立起维权林、健康成长林、感化教育林、防止再犯盾牌林,把对未成年人的危害降到最低;“关爱留守儿童成长蓝天工程”通过社会共建,努力给留守儿童撑起一片蓝天。
之后,该院建起留守儿童教育维权基地,定期组织法官到基地开展“陪你一起成长——让留守儿童不再孤单”“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校园”主题绘画展、“说句心里话”——致父母的一封信、“与留守儿童一起牵手未来”等关爱活动。每逢节假日,该院都会组织“法官妈妈”们到留守儿童家中和学校,送去慰问品和关爱。
2016年5月,结合侵害留守女童案件增多等情况,该院在留守儿童就读的小学创新设置“我的小秘密”粉色信箱,让留守儿童可以有地方倾诉。为了保护孩子们的隐私,信箱特地设置在学校女厕。
这也是全国法院首个专门针对女童防止被性侵,减少性侵案件所采取的一项特殊举措。该院根据“我的小秘密”信箱创作的微电影,获评全国法院第四届十佳微电影优秀奖。
没有结束
而是仍在路上的坚持
“接到盱眙法院法官的通知后,我特意从浙江赶回来参加这个培训班,以前只是觉得我们在外面赚钱供他上学就行了,在教育子女这块我确实做得不到位。”在听完专题培训课之后,一名家长发出这样的感慨。
今年来,该院成立了“七彩阳光”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和家庭教育工作站,先后开展了三期家庭教育培训班,专题对留守未成年人家长如何进行家庭教育进行专题培训,60余名“不及格”家长得到了及时“补课”;会同妇联、共青团、教体局等单位,“组团”到留守未成年人较多的学校、村居,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讲活动,800多名未成年人、老师、村干部及家长现场聆听了“营养丰富”的法律“大餐”。
目前,该院正实施“法护港湾”“1+5”工程,建立了立审执协作机制、多单位联动机制、一案一指导机制、宽严相济追责机制、公共宣传机制“五大机制”,常态化做好对涉诉未成年人家庭的教育指导工作,对不当家庭教育进行有效干预。
供稿:黄 舒
编辑:余洪瑶
校对:丁 欣
审核:黄 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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