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队伍中
有人直面生死
有人无畏选择
用热血铸就平安
用生命谱写忠诚
而他们中有人却永远地离开了我们
数年后
这些英勇牺牲的公安英烈的子女
也早已成年
他们中很多都选择了继续做一名人民警察
沿着父辈们的足迹
将早已镌刻在骨子里的“警察情怀”薪火相传
年年清明
今又清明
今天就让我们静静聆听英烈子女们
那些内心深处的声音
黄东,1968年8月出生于博白县菱角镇;1986年10月,应征入伍,多次被部队评为优秀士兵,198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3月光荣退役。1994年9月,通过招录成为博白县公安局三育派出所民警察;1996年10月,他被调到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工作;1997年12月,调到刑事侦查大队工作。从警以来,共侦破各种刑事案件200多起,抓捕犯罪嫌疑人500多人,2002年、2003年连续获得县公安局嘉奖,2005年被评为县公安局优秀共产党员。2006年5月1日在一次抓捕行动中遭遇犯罪嫌疑人开枪袭击,不幸头部中弹,壮烈牺牲,是博白县公安历史上第一位牺牲在侦破案件战场上的民警。
5月9日上午,社会各界人士上千人挥泪送别优秀的人民警察黄东。5月11日,广西区人民政府追授黄东同志为“革命烈士”。
我出生于一个普通的警察家庭,父亲是一名人民警察,我从小就深受父亲的熏陶,每当别人问起父亲时,我都会很自豪地说:“我的父亲是警察!”也曾与父亲说过,“我长大了也要成为一名人民警察”。然而在我十岁那年,一声枪响将父亲带离了这个世界,为此我怨恨过警察这个职业,在我最需要父亲的时候,父亲因为职业壮烈牺牲在岗位上,永远离开了我。长大后,我不再怨怼,只想穿上父亲曾经穿过的制服,走父亲曾经走过的路,体会父亲在岗位上的喜怒哀乐。
2019年9月,我正式成为了博白县公安局的一名人民警察,在昔日父亲奋斗过的地方开始了我的从警之路。4月2日深夜,清明临近,寒风细雨在乡镇寂寥的街道撩拨哀思,我怀揣着儿时父亲的模样准备熄灯睡觉,突然警铃想起,我弹簧般从床上弹起,穿戴整齐一溜小跑冲出派出所,就在那一刻,记忆深处的一个画面浮现出来,是小时候的我,哭闹着要和父亲一起睡,可当父亲接到出警电话时,他会毫不犹豫地走出家门,留给我一个宽厚而坚定的背影。这一刻我突然明白,当年父亲留给我的背影,意味着怎样的职责与使命。
父亲,曾经你肩上沉甸甸的责任与使命,就让长大的我接过来吧。我相信,这份薪火会在千千万万个年轻警察中传承!
陈安武,中共党员,生前系富川县公安局副局长,1976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1993年12月25日被犯罪分子报复杀害,1995年3月3日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陈川琦、陈晞是烈士陈安武同志的子女,陈安武烈士牺牲的时候,陈川琦只有12岁,陈晞只有3岁。
又是一年清明时,我们想告诉长眠于青山的战友,他们的孩子数年后沿着英雄父辈们的足迹,选择成为一名人民警察,将镌刻在骨子里的“警察情怀”薪火相传。
打击犯罪、守护平安是警察的神圣职责,在这个过程中,总有意外和危险来得猝不及防,有时甚至是以生命为代价。
“童年有太多的磨难,追随着父亲脚步入警后,我很长时间不希望这支队伍再出现英雄、英烈,因为这些殊荣的背后往往意味着流血甚至是牺牲。但这身警服穿久后,我知道,即使面对流血牺牲,我也会像父亲一样,全心全意守护这片我和他都深爱着的土地。”陈川琦说道。
“父亲对于我来说是光环,更是不断激励我努力工作的强大动力。”陈川琦穿上了梦寐以求的警服后,也来到了父亲战斗过的地方——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和父亲一样成为了一名警察。“每当遇到急难险重任务,我总是想到父亲,因此我不能落后、更不能退缩。”
“爸爸,你看见了吗?我也穿上了这身藏蓝色的警服!”陈晞每次面对警容镜整理着装时,总会在心里默默地念上一句。如今,陈晞是富川县公安局的一名户籍民警,“做户籍工作,就是为老百姓服务。我多走一步,群众就少走一步”陈晞经常这样告诫自己。就这样,只要群众需要,她随叫随到,坚持为弱势群体上门服务,用一颗真心、爱心回报社会,同样传承、发扬父辈的精神。工作虽然紧张而忙碌,但陈晞却仿佛有使不完的劲儿,她决心要用辛勤的汗水擦亮这个小小的户籍窗口。因为她感觉到,父亲就像是看不见的亲密战友,时刻关注着她,陪伴着她。
岁月的长河里,无数公安英烈前赴后继,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而英勇献身。我们不曾忘记:1984年3月,在平安苍梧的建设中,因突然遭到犯罪嫌疑人袭击,被锯弓刺中左锁骨下缘穿入肺叶,失血过多光荣牺牲的大坡派出所民警秦启雄。他用热血铸就平安用生命谱写忠诚,构筑起一座不朽的精神丰碑。如今,他的儿子秦智已接过平安棒,已是有23年警龄的中共党员,现为苍梧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副大队长。
今年以来,无论在抗疫防控一线还是打击防范上,都能看到他的身影,冲锋在前。春节假期他以大队为家,坚守在岗位上,忠诚履职。在市局开展春季严打整治专项行动中,他带领同事一起参与了23起行政案件、10起刑事案件处理工作。
陆廷芳,男,1950年12月8日生,生前系广西田林县公安局百乐派出所民警,1965年12月参加工作。1986年7月21日,陆廷芳同志为保护人民财产不受侵犯,在查处一起盗窃案件中,被犯罪嫌疑人用炸药爆炸暗害不幸牺牲,同年10月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追记个人一等功一次。1987年4月17日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同年5月29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为革命烈士。现如今革命烈士陆廷芳同志子女陆建国、陆建登用实际行动续写着人民公安的忠诚与使命。
陆建国,现田林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负责规划全县公安机关的后勤装备和建设;负责局机关的财务计划、房产基建、物资装备、国有资产的管理及后勤行政事务、车辆调配、环境卫生、生活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种接待和会议活动的服务和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陆建登,田林县公安局科信中心辅警,主要协助民警负责公安局内部设备维护、网络调试、监控设备维护等的工作。
工作中,他们不忘党的恩情,用实际行动续写着父辈的重任,牢记使命。
“我身上流淌的不仅是您的血脉,
更是您对警察事业的无悔选择与担当”
——警察子女们如是说。
他们是赤子忠诚的人民警察
用鲜血和生命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
他们将人生最美好的时光献给了热爱的公安事业
让警徽始终闪耀
新中国成立以来
广西公安队伍共有462名
公安民警辅警英勇牺牲
和平年代
人民公安是流血牺牲最多的群体
他们用自己的生命和鲜血
换来了祖国平安与稳定
今天清明
在这特殊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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