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县人民检察院助力祭祀用品市场整治 倡导文明合法祭祀
清明前夕,澄城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城区内部分商家售卖仿第三套、第四套人民币图样的冥币,且数量惊人。
该行为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损害了人民币作为国家法定货币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而且在冥币上印制开国领袖肖像,严重损害了革命先烈形象,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2020年4年3日,澄城县人民检察院依照检察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分别向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澄城县支行送达了检察建议书。
建议相关单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加大协作配合,对辖区内祭祀用品市场进行整治,维护合法有序的市场秩序和良好的文明祭祀风尚,切实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