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关于征集大学生就业创业导师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进一步提升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加强导师队伍建设,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大学生就业创业导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政府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机构,征集对象分为就业指导师和创业指导师两大类型。
二、审核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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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自愿从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公益指导工作。
3.熟悉国家及地方有关就业创业政策法规,有较高的政策理论和专业技术水平,在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方面具有丰富的授课及指导咨询经验。
4.能够服从工作安排,积极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的指导服务。
(二)专业条件
1.高等院校及相关教育研究机构具备副高以上专业职称的专家学者。
2.有人力资源或管理咨询行业5年以上相关就业服务及职业培训工作经验的业务负责人。
3.熟悉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提供政策及实务指导的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工作人员。
4.有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经历和相关经验的国家认证职业指导师。
5.具有5年以上企业管理或创业投资经验者;有创业指导经验的创业园区、孵化器负责人等。
6.其他从事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的专业人才。
三、工作职责
(一)通过现场集中面授、个体辅导、网络授课、在线咨询等方式为大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创业指导服务。
(二)参加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相关活动。
(三)积极建言献策,主动参与筹划和组织全省就业创业服务活动,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及服务体系。
(四)参加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调研活动,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四、征集办法
(一)申报推荐(3月30日—4月30日)
申请人本人填写《陕西省就业创业导师推荐(报名)表》(详见附件,可在陕西人才公共服务网www.snhr.gov.cn下载),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在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非在职人员可以自荐报名。
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均提供电子版):
1.《陕西省就业创业导师推荐(报名)表》(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2.身份证复印件;
3.个人工作证明及工作经历;
4.学历(职称)、专业技能证书及成果、荣誉等证明材料;
5.本人1寸照和生活照各1张。
请将以上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55538633@qq.com
(二)审核认定(5月6日-5月20日)
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从基本条件、专业水平、工作经历、职业经验、社会评价等方面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导师资格认定。
(三)结果公示(5月21日-5月27日)
对通过导师资格认定人员在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其纳入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就业创业导师资源库。
五、工作与聘任
纳入导师资源库的就业创业导师根据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安排自愿参加各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活动。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对导师工作情况进行评定,分批进行聘任,聘期两年。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卢老师
联系电话:029-85225958 85233397(传真)
电子邮箱:55538633@qq.com
附件:陕西省就业创业导师推荐(报名)表(点击“阅读原文”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