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海中至今挥之不去的一起家暴案件,被害人被连续家暴了十年。
案发的那次是最后一次,也是最严重的一次。当天清晨,丈夫起床后莫名将妻子从床上拖起,重重的摔在地上,拳打脚踢。施暴结束后丈夫离开家,妻子发现半个身体几乎动弹不得,勉强爬到家门口,喊来邻居求助将其送入医院。
医院诊断后发现被害人的胳膊已经骨折,且伤情明显系遭到殴打所致,主动帮忙联系上被害人家属,联合报警(一般情况下,骨折经伤情鉴定后均会达到轻伤二级以上,轻伤二级是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起刑标准)。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后,立即对施暴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立案侦查,这才给被害人留出足够的时间和空间保护自己、起诉离婚。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害人长期受到施暴人的身心控制。二人有个十分漂亮正读小学的女儿,女儿出庭作证说,爸爸对自己还不错,但常常殴打妈妈。每次打人前,总会提前没收手机,把她们关在屋子里,让她们下跪,言语训诫的同时动手殴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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