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2年6月20日至24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异议受理单位: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
通讯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金融城二期N1栋504室
传真电话:0851-85570862
电子邮箱:gzswltcy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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