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处理一起企业和工人纠纷案件过程中,充分运用调解的方式积极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成功促使3名工人工资及补偿款得以兑现,同时巧妙运用灵活执行策略,第一时间回应企业要求,及时解封企业设备等,保障了企业顺利复工复产。
2021年4月,刘某、汪某、蒋某三人到安徽某食品有限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后该公司未支付劳动工资和经济补偿款便将3人辞退。在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下食品公司同刘某三人达成调解协议,然该食品公司仍未履行工资及补偿款给付义务。2022年2 月,3名工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等,然被执行人始终未到庭积极应对。执行干警多次打电话联系食品公司负责人也未得到回应。期间,执行干警还通过网络司法查控冻结了该公司银行账户,然其账户仅余9000元,远不足以支付工人工资及赔偿款。为了尽快帮助3名工人讨回血汗钱,执行干警遂前往该食品公司厂房,查封了其机械设备以敦促尽快履行义务,并了解到因为疫情影响,该食品公司在2021年年底就已停业,工厂内空无一人,执行干警遂在厂房门口张贴公告,以便该公司人员看到相关信息后与法院联系。
2022年初,经多方打听在获悉该公司负责人想重新运转企业的消息后,执行干警遂抓住时机迅速联系公司负责人,并积极组织该公司负责人与三位工人进行调解,在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共同协调下,该公司与3位工人达成一致协议,该公司同意支付3名工人11万余元,并制定了分期付款协议,执行干警也于第一时间对该公司机械设备予以解封、银行账户予以解冻,以确保其尽快重新投入生产。然该公司负责人称因该公司工厂还未正常投入运转,暂时仍无能力支付三位工人的工资及补偿款。2022年6月,该企业负责人来到法院,以公司目前正在复工复产资金周转非常困难为由,希望法院再次组织一次调解。经过执行干警的释法析理和耐心劝导,最终双方在彼此体谅的基础上愿意各退一步,该公司先期支付6万元,剩余5万余元在8月底付清。
2022年6月17日,三位工人终于拿到了工资及补偿款的首笔款项6万元。该食品公司经过6个多月的筹措及准备,也顺利复工复产,公司负责人再三向执行干警致谢,感谢法院能考虑到企业的难处,不辞辛劳多次组织调解帮助企业化解同工人之间的矛盾,及时缓解他们资金压力,并及时解封机械设备,为其工厂恢复运营创造有利条件。(王云鹤 王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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