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来在瞎拍的「快照」,是不是「皇帝的新衣」?
快照美学
「快照风格」在摄影爱好者们的心目中呈现出两极分化。一种将其视为摄影创作自由精神的代表,乐此不疲;而另一种则将其视为自我感动、边缘、小众和不务正业的代表。尽管有罗伯特·弗兰克、威廉·埃格尔斯顿、史蒂芬·肖尔等前辈的铺路,但快照风格那种「万物皆可拍」的气质,依然被很多人认为是「瞎拍」,是披着皇帝的新衣罢了。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这种观点?它的到底有没有「美学价值」?快照对于普通创作者来说有什么意义?我们今天就来聊一聊。可以先反过来看:看不惯「快照风格」的人,他们在反对什么?通常来说,他们在反对那么就必须先定义什么是「瞎拍」。我找到一条典型的评价:可以瞥见,TA有一套与摄影的技术精确性有很大关系的摄影标准。不难想象,很多朋友也会认为这是一套理所当然的标准。从技术上来说,「瞎拍」就是对焦不讲究、曝光不讲究、用光不精致、构图不精彩、后期滤镜感重。如果展开构图来说,「瞎拍」还包括但不限于,构思不精彩,几何性差,画面不均衡……从内容上来说,「瞎拍」就是没有抓住精彩瞬间,没有反映社会问题,没有体现自然之美,过于粗糙,没有体现深刻情感,不知所云……快照反对者的理论依据,其实就是对什么是「一张好照片」的普遍认识,对于刚接触摄影的人来说,这些标准似乎一针见血,无懈可击。在这些标准下,快照风格就像是不学无术的小混混,什么都不太讲究。但,你有没想过,这些标准真的无懈可击吗?不符合这些标准的作品,就真的「错了」吗?也许,这只是对好照片的说这些好照片标准只是「刻板印象」,并非主观臆断。要理性讨论这个问题,我们不妨从摄影美学史说起。「精致的构图用光」和「精彩的瞬间」这些常见摄影标准的建立,其实可以追溯到上世纪前半叶f/64小组为代表的精致美学,和以「决定性瞬间」为标志的瞬间美学。然和在二战之后,就有一批摄影师在反思这种「老标准」了,客观上老标准限制了很多表达的可能性。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罗伯特·弗兰克、威廉·克莱因等人。他们主要主张三个方面:1-摄影应该「个人化」,尊重摄影师更让人体验,并不是脑补公众所需,代替他们观看;2-内容应该「日常化」,质疑印象高大上(英雄主义和浪漫主义),质疑当时意识形态化的人文主义价值观;3-影像应该「粗糙多义化」,用粗糙暴戾、开放多义的图像,对抗之前精致高雅和对构图的精确控制,图像不应该意义指向明确。不知你是否发现,罗伯特·弗兰克们所质疑的「老标准」,其实和前面提及的好照片标准的「刻板印象」有很多相似之处。罗伯特·弗兰克用《美国人》实践了自己的的主张,将中庸、冷漠、疏离、孤独、无聊等「普通场景」坦诚地展现,「精致的构图用光」和「精彩的瞬间」不再成为一张好照片的前提。挣脱老标准,寻找新的摄影语言,也是摄影美学不断发展的动力。很多人认为罗伯特·弗兰克是快照美学的奠基人,他的《美国人》也是摄影「古典时期」与「现当代」时期的在罗伯特·弗兰克的理论突破和精神鼓舞下,「快照美学」逐渐浮出水面:加里·维诺格兰德整天游走在纽约机头,用极其快的速度进行「条件反射式」街头摄影,将「快照美学」推到新高度。威廉·埃格尔斯顿将「民主化视角」和「彩色摄影」进行到底,进行了看似业余随性,实际上是则是拓展摄影艺术外延的实践。1976年,时任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MoMA摄影部负责人的约翰·萨考斯基为威廉·埃格尔斯顿策划的展览,可以说是一次将快照和彩色摄影在艺术界「合法化」的重要事件。1976年威廉·埃格尔斯顿个人摄影展存档资料©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MoMA
客观上推动了「快照美学」发展的重要人物还有威廉·克莱因、李·弗里德兰德、史蒂芬·肖尔等人,篇幅所限不再赘述。但凡对摄影史略作了解的人,也不难从中提取观点:看起来随意的「快照美学」,并非摄影师由于学艺不精而回避高超技术的「躺平策略」。实际上,快照需要更消耗的拍摄节奏、产片量和拍摄速度,并不适合躺平,如果将暗房和输出考虑进去的话,也并不显低技(如威廉·埃尔斯顿的dye-transfer)。快照美学「合法化」历程,更像是摄影先驱的将业余感、大众化纳入到艺术观看体系,希望与其他「一本正经」摄影相提并论的真正的「快照美学」,是一种建立在对「老标准」的理解、思考、批判后逐步发展而成的,是对「老标准」的弊端和问题的解决,是一种有益的进步和探索,也是艺术接纳大众化的结果,并非是劣质图像找借口的说辞。快照风格面临的另一个问题是,它看起来「业余感」浓了。普通人随便拍拍当然可以,但我们不是在聊艺术吗?显然它们依然称不上艺术啊!称不上艺术却要故弄玄虚,那就有问题!先来说艺术史是如何对待「业余感」的。笔者认为它和现当代艺术「大众化」的倾向不无联系。首先我们要知道,提起「艺术」这个词的时候,很多人想到的作品一定是精致的、高雅的、画意的、永恒式抽象的、深刻宏大的。
其实,如果你用上面的描述来形容古典艺术的价值取向也大致没错,然而到了现当代,艺术本就有一种新的趋势——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在上世纪50年代之后,和「快照美学」一同发展的,还有波普艺术、立体主义、装置艺术等思潮。例如安迪·沃霍尔既是波普艺术的领军人物,也是一个宝丽来相机(SX-70、20x24)几乎不离手的艺术家。它裹挟着商业、日常、业余感、大众化,重新定义了艺术的范畴。所以,我们也许要审慎对待一个东西「什么是艺术」以及「凭什么可以是艺术」的问题。故,这种快照所展示的「业余感」,可是视为当代艺术「大众化」倾向的一部分,在几十年前已经被艺术接纳,并内化成自己的一部分。普通创作者也有尝试「快照美学」的权利。快照风格源自大众又同时属于艺术,谈不上谁标榜了谁。反倒是一提起「艺术」就只固守于典型的「刻板式的专业感」,对立起「大众和艺术」「专业和业余」「高级与低级」,才是一种狭隘。我们来换个角度理解快照——美学原理。这里存在第三个刻板印象,即:美就是优美。其实这只是西方早期对美认识的一种形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美学理论的进步,广义的美早就不特指优美,而包括了与其并举的崇高,以及悲剧、喜剧、丑、荒诞等。这里并非要给普通人强推理论,这个理论并深奥。例如现在很多人热衷的风光大片,城市大片,其实审美基础更多是「崇高」而非「优美」成分。那么,顺着这个思路拓展,「快照美学」所展现的一些特征,例如不平衡、不横平竖直、非深思熟虑、混乱的、不完美,完全可以被荒诞、喜剧、丑、悲剧等美的其他形态「解释」,它们也正是快照的趣味和风格之所在。并不需要再用「优美」证明自己的价值。一个不太恰当的比喻:你如果你喜欢一个小孩活泼调皮,那么你不必先证明他是个安静的好孩子,所以「调皮」才值得喜欢。你喜欢的可以是调皮本身。安静也并非好孩子的充要条件。而威廉·艾格斯顿等前辈说的“不拍那些‘装模作样,意义重大’的影像”的观点,也是让你不要习惯老带着美颜滤镜和玻璃心看世界,接受它的不完美,并平等对待它们,这也是「美」的一部分。不服气的群众,依然会认为这是一个复杂而没有说服力「学术骗局」,所以会有人说:莉塞特·莫德尔
皇帝的旧衣服是「精致的构图用光」和「精彩的瞬间」等老标准,而这种老标准实际上很难成为金科玉律,在实践中逐渐被发现了很多局限和问题。摄影史的发展中,「快照美学」成了反思老标准局限,补充摄影表达边界的产物:罗伯特·弗兰克等人已经做过对「老标准」局限的反思,逐步促成了「快照美学」在摄影艺术界的合法性接纳「大众化」并将其内化,本来就是现当代艺术开疆拓土,拓展边界的一部分外表的「随性」,只是不符合「优美」而已,可以被广义上的其他美所解释-「精致的构图用光」和「精彩的瞬间」才是好照片的标准;-「艺术」一定是精致的、高雅的、画意的、永恒式抽象的、深刻宏大的;为了防止过度二元对立,再强调一点:「快照美学」虽然体现了艺术的开放与多义,但笔者也不认可无脑随手一拍也就值得称颂,「万物皆可拍」并非「万物皆瞎拍」。那么它们区别在哪?我们如何辨别?摄影爱好者如何能理解快照之美但又不彻底抛弃标准而陷入虚无?
发布于 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