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新闻 > 港闻 > 正文

教协在其书局卖煽暴书洗脑儿童 涉违国安法

2021-04-08 04:24:30大公报 作者:郭如佳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随着香港国安法的实施及选举制度的完善,黑暴逐渐偃旗息鼓,社会恢复稳定。惟《大公报》近日发现,自称全港“最大教师工会”的香港教育专业人员协会(教协),在其书局“有为图书坊”,竟公然出售煽暴图书,不少内容更美化暴徒、宣扬所谓的“抗争”。有大律师指出,出版或出售有关的书籍均有机会违反香港国安法,而教协大规模出售这类反中乱港的书籍,足以证明教协被用作非法用途,职工会有权取消其登记。

  近日《大公报》接获读者报料指出,位于旺角会址、教协辖下的“有为图书坊”出售多本美化黑暴的书籍,并与童话故事类儿童书籍混放,读者批评此举毒害家长和儿童。《大公报》记者日前到场了解,发现上址书局佔地约百余呎,出售的书目种类繁多,亦专设区域摆放教学用书,惟在靠近收银台的当眼位置发现各类宣扬“抗争”的书籍,有摄影集、叙事小说、人物自传,甚至是政治讽刺漫画。

  内容抹黑警方美化暴徒

  其中,《反送中摄影集:年轻的苦难》、《消失了的连侬墙》、《元朗黑夜》、《逆权教师》和《反抗的共同体》等赫然在列,更标有“店の推介”标志,单在收银台前的柜位已有数十本,部分书目更以折扣价格吸引顾客购买。同在“店の推介”区域,还摆放着育儿、社科、人文类等丛书,周围亦有不少儿童百科读物。

  店员称,该书局只服务教协会员,持有教协会员证方可购物。而根据教协官网显示,只有教师、准用教师或学校行政人员方具有入会资格。换言之,广大教职员均有机会接触到上述宣扬所谓“抗争”、内容极尽抹黑警方及美化暴徒的疑似政治“文宣”书籍,受其荼毒。

  出版自由不能危及国安

  大律师龚静仪表示,纵观上述书目,全涉嫌旨在颠覆国家政权,并抹黑特区政府和中央政府,意图挑起普罗市民对警方的仇恨。她指出,多本著作的内容都有机会危及国家安全,而出版或出售有关书籍均有机会违反香港国安法第20/21条“分裂国家罪”,以及第22/23条“颠覆国家政权罪”,即是任何人组织、策劃、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任何第22条下以武力、威胁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行为的罪行。

  龚静仪续称,《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第十六条虽然说明了尽管港人有保持意见不受干预的权利,但同时规定意见和发表的自由包括“出版自由”的权利是有限制的,绝不能危及国家安全。而教协是根据《职工会条例》註册的组织,大规模出售这类反中乱港的书籍,足以证明其被用作非法用途,职工会登记局局长有权按照《职工会条例》第10条的程序取消其登记。

  龚静仪提醒,作为出版界,理所当然地也像香港所有机构一样,必须奉公守法,亦有责任主动了解香港国安法的条文和细节。她说,出版业界亦可聘用熟悉香港国安法的专业律师和大律师给予法律意见,在出版前确认即将出版的刊物会否有机会违反香港国安法。

  《大公报》就出售涉嫌违反国安法书籍事件向教协查询,惟截稿前未获回复。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