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阿里又持续上了热搜。为啥呢?
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实施 “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处以其2019年销售额4%计182.28亿元罚款。这张罚单也是迄今为止中国因反垄断对企业开出的最大罚单。
二选一就是两个平台只能选一个,有他没我,此前有众多商家抱怨普通的商户想要赚钱太难了,大部分的利润都被平台拿走了,更要命的是天猫还让商家只能二选一。
实际上,互联网领域的“二选一”、“独家交易”行为是《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禁止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既破坏了公平竞争秩序,又损害了入驻商家、消费者的权益。
阿里下一个是谁?
罚阿里还只是开始,反垄断的路上一个都跑不了!
那么阿里之后下一个会是谁呢?有人说是腾讯,据知情人士说,马化腾在3月拜访了市场监管总局,讨论公司合规事宜。有人说是美团,美团因不正当竞争败诉被判赔偿饿了么35.2万元。
总之,反垄断监管已经正式开始了!
4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会、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一起召开了互联网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
参加会议的有阿里、腾讯、美团、滴滴、京东、爱奇艺、百度、贝壳找房、去哪儿网、字节跳动、饿了么、国美、拼多多、携程等34家互联网平台企业代表,以及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深圳等地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
会议重点要求了各平台企业在一个月内全面自检自查,逐项彻底整改,并向社会公开《依法合规经营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整体来看,会议就是把阿里被罚案件当作典型,告诫各平台该整改的赶紧整改,不听话下一个就拿你开刀。
垄断扼杀创造力
那反垄断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其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自2008年就正式实施了,而在此12年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于阿里、腾讯、百度、京东、滴滴等这些巨头,似乎一直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真正意义上地处罚过谁。
但目前我国的各行各业的巨头们利用信息、资金、技术等优势,正在形成一些寡头,已经到了非打不可的地步了。
否则这些寡头将掌控市场、支配市场,进而会谋求市场以外的权力。
大家有没有发现,在众多巨头的把持下,国内近几年几乎没有诞生创新型企业,而且很多企业还中途夭折了,最典型的案例就是,被阿里巴巴收购的企业绝大部分死于非命。
反垄断,谁是受益者?
那么执行反垄断,谁最高兴呢?
第一个该高兴的就是消费者。
马克思早在资本论中就说过,垄断必然产生垄断的价格。其结果必然是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秩序,直接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假如市场上只有一个阿里巴巴,那消费者能买到的只能是质量差、价格贵的商品。
假如市场上只有一个美团,那消费者吃到的肯定是品质差、价格贵的外卖餐饮。
假如市场上只有一个滴滴,那消费者必然要用最贵的费用享受最差的服务。
没有了“二选一”这样的垄断,消费者就可以自由选择,而且各大商家平台为了争取消费者,就会尽可能地提供更好的服务,大家回想当滴滴和Uber并存的时候,打车既便宜服务又好。
第二个该高兴的就是中小企业商家。
首先没有“二选一”,中小企业的获客流量口会拓宽,其次国家摁住巨头,创新型中小企业才会有更多成长的机会,恢复到之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好时机。从美国的70年反垄断历史看,每次反垄断之后,都会有一波创新浪潮。
而且阿里被罚其实也是痛并快乐着的,咱不能垄断,那企鹅也不能了。目前阿里流量增长已经出现停滞不前的阶段,分享的商品链接又不能直接在微信、QQ里打开,未来这个问题似乎也可以迎刃而解了!
阿里为了重获生机,已经向腾讯提交了淘宝特价版、闲鱼小程序申请,以及天猫设置7个月试运营期降低入驻门槛,也就是说以后中小企业的商家也能开天猫店铺了。
最后可以想象,随着国家对互联网企业涉嫌垄断行为的打击,未来饱受中小企业和消费者诟病的“二选一”行为势必将越来越少,直到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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