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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碎尸案受害者家属决定撤诉 一文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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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记者从南大碎尸案家属处证实,3月29日,被害人刁爱青的姐姐刁爱华在代理律师周兆成的陪同下,一同来到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就1996年1月妹妹刁爱青遇害案正式起诉南京大学,索赔162万。

“刁爱青父母的诉求是要求学校承担侵权责任和安全保障责任,要求学校赔偿162万元。”周兆成告诉华商报记者,法院已经受理了相关材料,现在等着法院正式立案。

刁爱华表示,案发已经过去25年,至今未抓获凶手,家人深陷痛苦之中,想就父母所受伤害讨个说法,“这次并不是为了经济赔偿,而是这么多年了,我们家属一直相信、等待学校能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但他们没有做到。

 >>>舍友违规使用电炉子

 舍长被宿管老师处罚负气出校门买东西失踪

“我大她5岁,小时候对她特别关照,也没有特别的记忆,因为农村的小孩子,比较单纯,没有什么大的人生规划,都是听大人的。”

刁爱华向华商报记者介绍,妹妹刁爱青从江苏泰州离家到南京大学读书,遇害前是南大成人教育学院一年级学生。

刁爱华的丈夫钱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她是1996年1月9日下午离开鼓楼校区宿舍失踪的,她是舍长,舍友违反校规使用电炉子,她被宿管老师处罚,所以心情不好,就负气外出散心,当天下午5时多,有学生看到她出校门时手里还攥着零钱,应该是到校门口附近买东西,后来就失踪了。”

>>>失踪10天后发现碎尸

凶手毁尸灭迹将尸体切割

1996年1月19日清晨,在南京新街口华侨路,清洁工发现一个装有尸块的提包,证实小姨子已经遇害。刁爱青在校期间被凶手残忍杀害。凶手为毁尸灭迹,还将尸体加热至熟,并切割成2000片以上。

华商报记者获得的当年南京市公安局悬赏通告显示,1996年1月19日,南京发生恶性杀人案,被害者刁爱青1976年生,身高1.60米,留短发。1月9日下午5时许,在鼓楼区汉口路附近失踪后遇害。案犯作案使用了3只包:一只为人造革旅行包,上有“桂林”字样及图案;一只为仿牛筋“枕头”包;一只为牛仔布背包,上有“中旅社”商标,南京警方曾悬赏5万元征集破案线索。

>>>失踪未及时通知家人

案发25年 校方从未向受害者家属表示歉意

时隔25年,刁爱华至今仍认为,南大在学生安全监管方面有很大的责任,“我妹妹失踪当晚,他们就应该第一时间通知我们,也许就不会发生命案。”

如今,父亲已经73岁,母亲也已71岁,刁爱华说:“总之,我们家是不可能再回到从前了,父母无法排解郁闷,在他们心里难以沟通,有时候一句话都不讲,活一天过一天的,没有人能替代,心痛只有自己知道。我父母最大的心愿就是在他有生之年能看到警方把案件破了,让妹妹冤魂得以告慰,让妹妹的尸骨入土为安。”

刁爱华告诉华商报记者,案发至今,南大校方从未向他们家属表示过歉意。“从来没有过,1997年的春节过后来过几个老师,带了些茶食之类的东西,来家里就是带了些礼品来慰问,主要探探我们家人是什么态度,是否是好处理的那种,顺便安慰一下,证明他们做了。”

刁爱华不确定来家里的这几位老师中有没有妹妹当年的班主任,“她的老师应该已经退休了,他们就来过一次,当年来看望后,以后再没来过,也没有打过电话。”

>>>学校回复家属很干脆

案件移交警方办理 等案子破了才能分清责任

校方不主动,那受害者家属就去找,刁爱华表示不能接受学校处理此事的态度。“这些年我们家人一共去过四五次南大。我们去都是直接去的校长室找校长,也就是想讨个说法,但他们回得很干脆,说案件已经移交公安机关办理,等案子破了才能分清责任。”

“2016年6月份去南大,南大的态度是你找警方,把我晾在门口,连保卫处的门也没让进。2019年12月9日,我发短信询问办案民警关于案情进展,对方回短信说有情况会及时通知。”

“25年了,校长都换了几个了,当年的那些老师、宿管什么的早就不一定在原岗位了,有的人都已经退休了。况且当时出事后,学校就做了调整,我们是个人,他们是单位,要是现在去只能去校长室找校长,而且新校区在仙林,校长通常应该在那边,这是2016年我去找,鼓楼校区的校长秘书说的。”

刁爱华告诉华商报记者:“校长一次都没见过,有一年冬天我先生陪我爸去的,后来我先生先回,我爸在那边可能是等校长,但是他们那几天对我爸的态度真的让人受不了,让他签了一个东西,内容大致就是以后再不去找学校的意思吧。”

刁爱华很为妹妹鸣冤,“一个普通学生对他们来说不是太重要的,况且在他们眼里,我妹妹属于成教生,不属于正式录取的学生,而且又是农村人。”

>>>起诉也许会推动案件

“来南京还是很悲伤,但我是带着希望回去的”

谈及此次民事诉讼,刁爱华表示:“首先是想让父母将来走得安心,再有就是让家里起码知道我们家的孩子没错,然后是通过这件事引起所有人对安全教育的重视。虽然碎尸案目前没有进展,但从另一角度来说,这次起诉也许对案件是一个大的推动。“虽然这次来南京还是很悲伤,但是这次我是带着希望回去的。”

>>>律师解释为何起诉南大

19岁女生在校期间遭残杀 校园管理存过错

“一直到今天,南京警方从未放弃缉凶,但是非常遗憾至今该案尚未侦破。”3月30日,周兆成向华商报记者表示,2月27日,正式接受被害人刁爱青父母的委托,成为该案代理律师。

“3月29日下午,我陪同刁爱华一起到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就25年前,刁爱青在南京大学在校期间被残忍杀害,代表原告刁艾青的父母正式向南京大学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已经收到材料,并向原告方出具《接受诉讼以及其他材料凭证》。”

周兆成从刁爱青的家人处了解到,25年前,刁爱青在校期间遇害,她的父母多次去南京大学讨要说法。“很遗憾,当时南京大学以案件尚未侦破,让其回家等消息为由并没有处理。此后,父母一等就是25年,截至起诉前,南京大学还是没有任何消息。”

“刁爱青父母认为女儿性格内向、老实、乖巧,人际关系简单。但是由于南京大学在校园管理存在重大过错,导致年仅19岁的刁爱青在校期间被残忍杀害并被碎尸2000多块。被害人父母考虑到自己已经年迈,唯恐时日不多,所以依法提起了诉讼,希望在自己有生之年南京大学可以给一个说法。”周兆成解释了刁爱青父母起诉南京大学的原委。

我国《民法典》及《高等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规定“高等学校学生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学校应该加强校园管理,采取措施,及时有效预防校园内相关违法活动。积极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及时救助义务。”但是,南京大学却懈于管理,怠于行使职责。

首先,1996年1月9日,刁爱青失踪当天,因其舍友违规使用电器,南大宿舍管理老师 “株连”责罚刁爱青,使其情绪悲愤离开宿舍,最后惨遭杀害。

其次,刁爱青当日夜不归宿,作为管理方的南京大学应及时发现并告知家长,但却怠于行使管理职责,直到1月19日,警方发现刁爱青尸体后,南大才通知其父母。正是由于南大没有履行宿舍管理职责,延误时间,客观上导致该案错过最佳的侦破时机,25年来依然没有侦破。

最后,证据显示刁爱青被残忍碎尸后,凶手抛尸地点均在南大校园附近,无法确定刁爱青是否是在南大校园内遇害。

“综上所述,其父母认为南京大学在校园管理上存在安全隐患,并在学生管理上存在过错,故此提起诉讼。”

周兆成告诉华商报记者,依据我国《民法典》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规定,“刁爱青父母起诉南京大学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三项费用共计162万余元。”

最新进展

南大碎尸案受害者家属撤诉

出于种种原因,我们决定撤诉了。作为南大碎尸案受害者的家属,我们还没有等到南京大学的任何回应。 这个清明节过得格外煎熬,也发生了一些小插曲。25年了,每个清明节对我们一家人都是煎熬,我们不想再这样煎熬下去。 我们在3月29日向法院提交了对南大的起诉。我们了解到,法院收到诉状要在7天内决定是否立案,现在7天马上就要过去了,我们还没有收到法院的立案通知。明天,按照规定法院肯定会作出一个回应。 更让我们遗憾的是,直到清明假期结束,南京大学这段时间并没有就我们提交的起诉进行任何回应,也没有主动与我们沟通。 而这两天,陆续有工作人员和一些亲朋来到我家,询问我们是否有撤诉的可能,也提出想要慰问家里的老人。我们的态度是,这是一起正常的民事起诉,我们希望通过合法程序获得一个答复,能够给出这个回应的,只有法院还有南大,而不是其他部门。 但与本地的领导沟通后,我们撤回起诉的决定。我们还要生活,孩子还在读书,一些家人亲戚也在劝我们,考虑了种种因素后,我们决定撤销起诉。我们有无奈和苦衷,希望网友们能够理解。 我们希望能够与南京大学沟通,了解更多情况。25年了,我们真的不能再等了。我们希望南京大学能给我们一个回复,这25年我们一直在等,案发前我妹妹刁爱青此前在学校经历了什么。我们也希望,南京警方能够继续侦破,早日让凶手落网,给受害者和家属一个答案。我们的父母不能再等了。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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