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5日上午8:00起
湛江市正式上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
原医保信息系统停止运行
新旧信息系统切换期间
将暂停办理全市
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
等相关业务
各单位暂停服务的时间
2021年4月5日18:00-4月15日8:00
暂停服务单位
市社保局 / 各县(市、区)医保经办中心(社保局) / 镇(街)级医保服务机构
2021年4月11日18:00-4月15日8:00
暂停服务单位
市内 / 市外各定点医疗机构
暂停服务期间业务办理指南
01
暂停市内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门特病种、普通门诊、生育保险和医疗救助等联网结算业务。
暂停服务期间办理住院或出院,由定点医疗机构向参保人适当收取押金。
待恢复服务后由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补录登记、结算及补退费等手续。
02
暂停办理异地联网结算。
暂停服务期间在异地联网医疗机构办理出院的,参保人可向该定点医疗机构申请恢复服务后进行补结算,或由参保人全额垫付医疗费后,再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零星报销。
暂停服务期间,办理入院手续的,可在恢复服务后补办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03
暂停医疗、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各项待遇核发。
服务期间将暂停核发全市医疗保障相关待遇(含医保个人账户、零星报销费用划拨等)。
待恢复服务后进行集中补录及核发,部分待遇款项受系统上线影响,可能延期核发。
04
暂停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门特病种备案、异地就医备案、生育保险就医备案、一次性趸缴、关系转移等有关业务。
各级医保服务窗口仅限于受理上述业务申请。
待恢复服务后通过新信息系统进行补办。
以上业务暂停时间为:
2021年4月11日18:00--4月15日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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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暂停服务期间
参保人如申请零星报销
可由各级医保服务窗口受理资料
业务办结期限从恢复服务开始计算
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期间
办理医保业务会受到影响
医保经办中心(社保局)咨询
市医保局咨询电话:
0759-3366726(网络问题)
0759-3366701(待遇政策问题)
市社保局咨询电话:
0759-3367913(医保关系问题)
0759-3367821(信息技术问题)
0759-3367961(待遇结算问题)
湛江发布编辑部
统筹:刘稳
整理/编辑:刘梓薇 劳晓娟
校对:李冠洁
审核:顾大炜
来源:湛江市医疗保障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