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了一则江西永昌药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戴龙勇被采取留置措施的通告。
通告内容指出:江西永昌药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戴龙勇,涉嫌行贿犯罪,目前接受江西省监委监察调查,已被采取留置措施。
通过天眼查公开数据显示:江西永昌药业有限公司股东戴龙勇,持股比例达96%,为企业的实控人。
(图片来源:天眼查)
公开资料显示,江西永昌药业有限公司2007年正式成立,公司以经营抗结核用药、心脑血管、抗生素用药、妇科用药等为主导,经营范围: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制剂等。
行贿副厅级主任
值得注意的是,该则消息是由中纪委国家监委以“要闻”的官方发布,但此前中纪委也有发布了不少医药腐败的文章,但多以案例、警示性质发布,而此次以这样的形式发文,背后的“关系链”不知会有多少。而对于江西永昌药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行贿案件,或许是从2014年受贿江西省南昌高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副厅级)雷某(另案处理)的案件开始的。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消息,2012年1月至2013年7月期间,被告人雷某多次接受江西永昌药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戴龙勇的请托,将戴龙勇介绍给高新区招商局有关人员,并在戴龙勇购买高新区管委会约40亩中药饮片项目用地和购买约17亩销售配送项目用地等事项上进行关照。被告人雷某分三次收受戴龙勇所送价值3.86万元的“上海世博会”金书简1件和价值4.12万元的工艺金条1块及现金1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8.98万元。
而此次对江西永昌药业法定代表人的调查,目测行贿罪行是存在的。那一旦罪行落实之后,其处罚或将是“牢狱之灾”。
药企责任人行贿频频曝光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经不是今年以来药企法定责任人因行贿被曝光的案例了。今年3月份期间,云南省纪委监委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消息称,对4名涉嫌向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原副院长马林昆行贿人员采取留置措施。其中4名行贿人员包括昆明福蓉祥经贸有限公司销售总监董守忠、云南鸫环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建河、昆明天添欣药业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杨守军、云南省医药有限公司营销一部总监何燕。
在今年2月份,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则刑事判决书显示,山东双花制药有限公司、山东双花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华因涉嫌行贿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缴纳)。
违法事实如下,身为山东双花制药有限公司最大股东的张纪华为感谢姜某任哈尔滨制药三厂厂长及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主要领导期间给予其大量的供应业务的帮助,自1998年至2016年每年春节期间在看望姜某时送给其现金,2012年10月张纪华又以顾问费名义,送给姜某现金。共计向姜某行贿人民币1890000元。
医疗腐败,不再只关注医务人员
一直以来,在医药行业收受贿赂事件中,受处罚的往往是受贿的医务人员,行贿者则可以安然脱身。有数据显示,中国医药企业中,超一半企业有涉行贿案记录,而此次行贿被查上升到企业,表示了涉案企业和相关责任人也已被纳入到严打范围。
在4月1日时,中纪委网站就发表了《让行贿者寸步难行》的文章。文章显示,一些行贿者之所以胆大妄为,一个重要原因是违法成本过低。防止只惩戒受贿者却让行贿者逍遥法外的现象发生,就必须通过制度约束,将行贿者挡在门外。
再这样的背景下,国家也出台了许多政策管制着医疗腐败的行为。如《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医药领域商业贿赂将追责至药企,经销商可能跑路,但是最终药企可以作为溯源,作为责任主体来承担责任。
所以,不难看出,医疗腐败一旦被查实,那么背后的药企及相关人员这条“关系链”也将会被逐一击溃。
▪ 内容来源 | 医药资讯地方台(yiyaoguanchaj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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