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新宇
精准指控黑恶势力零口供犯罪
“坚持办案中学习,奋斗中成长,越是艰难险阻越是勇往直前”这是我在扫黑除恶办案中坚守的准则。
2019年5月,淮安市检察院异地指定涉恶势力濮某某等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给我院办理。检察长亲自挂帅承办该案,我成为了该案专案组的一员。在协助办理该案中,我先后增捕七名犯罪嫌疑人。在首要分子濮某某零口供,受害者证言无法证实主犯濮某某如何幕后指使等困难情况下。我多次运用认罪认罚政策分化瓦解各个犯罪团伙成员,最终构建完整的指控犯罪证据体系。打财断血阶段,我将追赃挽损作为办案新的重点。2019年8月26日,我院牵头的公检法联合会议上,我详细分析了案件打财断血的困难,并针对性提出了补查方案,得到了大家的充分肯定。2020年9月29日,法院一审以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罪判处濮某某等人4年6个月至1年不等刑罚,并没收濮某某违法所得人民币1513余万元。濮某某上诉后,二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在办案中保护民营企业合规发展
法律是一切人类智慧聪明的结晶,包括一切社会思想和道德。我在办案中灵活掌握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保障民营企业合规经营。杜绝“办理一个刑事案件、倒闭一家民营企业、失业一批企业员工”的负面效应发生。
2019年,公安机关以挪用资金罪提请我院审查批捕某民营企业家项某某。我审查发现:项某某2005年来淮经营某房地产,企业累计纳税数千万,现有员工400余人。公安提捕阶段,该企业员工反映因董事长被刑拘导致该企业无法运营,我核查情况属实。为了让该企业恢复经营,稳定员工情绪,我联系了因利益受损而举报的另一个股东进行调解,促使项某某家属和举报人达成谅解协议。
最终,我院以构成挪用资金罪,无社会危险性,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项某某。基于项某某认罪认罚,起诉时我对他提出了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的量刑建议,于2020年5月19日被淮阴区法院一审判决采纳。我对项某某因法律观念淡薄导致企业违规经营问题一再诫勉提醒,项某某均予以接受整改。2020年疫情期间项某某企业率先复产复工,为淮阴区经济复苏添砖加瓦。
挽救未成年人重返社会
2017年8月16日,公安移送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被分到我的手中。案情很简单,王某上传包含13万条公民个人信息的文件到QQ群。引起我注意的是,王某作案中使用了黑客技能。如果起诉,一个具有计算机天赋的少年可能一辈子被打上负面烙印;但是如何仅仅不起诉,是否会为他再次犯罪打开绿灯?
我对他开展社会调查,发现他作案动机是为了炫耀其技术能力。我和他大学老师联系,学校愿意作为王某监管方,和我院签订一对一联合帮教协议,共同教育王某走上正途。至此,我坚定了信念将王某挽救回来。
2017年12月12日,我院对王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一年。经多次教育,王某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期间,王某到某网络安全公司实习。此时警方委托该公司协助提取某传销网站后台数据。公司把任务交给他。他提前向我汇报,随后要求警察提供委托手续。之后王某仅用两天时间就入侵该网站后台,提取170多万条注册信息移交警方。
我多次与王某的老师联系,引导王某发挥特长,带领宿舍同学学习网站技术,5人共获得国家信息安全网络平台颁发的原创漏洞证明100多张,其中王某获得80多张,在半年时间王某在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共享平台官方网站“白帽子原创积分排名”中一直保持国家前五名。因此该案后来又被称为“黑客变白客案”。
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经过我们共同努力,王某获得多项荣誉。2018年12月12日,我按照院里决定向王某宣布考验期满不起诉决定。随后王某顺利就业,成长为网络卫士。
二十年检察生涯既有艰苦、挫折与寂寞,也有掌声、鲜花和收获。检察办案并非一帆风顺,其间的酸甜苦辣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但是无论当下还是未来,做一名检察人,是我今生无悔的选择,我将在这条道路上坚定地走下去,为挚爱的检察事业奉献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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