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出炉!
近日,
珠海高新区出台
《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
对公共机构、社区(村居)、
住宅小区、区属幼儿园、中小学、
园区孵化器、建筑工地、
工业企业、集贸市场、其他产生源等
9大场所垃圾分类工作作出详细指引,
标志着高新区垃圾分类工作
全面进入精细化管理。
为帮助个人和单位更好地参与垃圾分类,高新区编制了《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下简称《指引》),内容涵盖公共机构、社区(村居)、住宅小区、区属幼儿园、中小学、园区孵化器、建筑工地、工业企业、集贸市场、其他产生源共九大类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小诀窍,规范各场所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推动构建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分类投放体系。
本系列指引,
分为一本总则和九大类场所手册。
针对各场所的特性,
《指引》也有所不同。
一起来看看吧!
公共机构
公共机构要发挥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作用,《指引》里明确各单位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垃圾分类,通过党员带头参与垃圾分类宣传,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垃圾分类新风尚。
社区(村居)
社区(村居)的《指引》提到要根据垃圾产生量和投放的方法,按照标准和分类标志在社区(村居)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和收集容器,同时也要根据村民的实际情况,为村民生活提供垃圾投放便利。
住宅小区
住宅小区应开展集中点垃圾分类引导和监督工作,《指引》明确小区形成督导员排班签到机制的重要性,提高小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率,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
区属幼儿园、中小学
《指引》指出,学校应向学生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水平和成长规律,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课堂教学,采取讲故事、做游戏、知识竞赛等学生们喜爱的活动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从而培养学生们垃圾分类的理念。
园区孵化器
园区孵化器大小企业多,针对这种情况,《指引》着重提出园区的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人为园区业主,委托物业或者专门机构管理的,由物业或者专门机构统筹园区垃圾分类工作体系,使园区各大小企业的垃圾分类工作规范化。
建筑工地
建筑工地人员密集且流动大,《指引》提示要加强工地人员垃圾分类知识专业培训、考核和监督工作,并利用公示栏、海报、广播和电子显示屏等工具进行宣传,引导工地人员在日常生活中正确进行垃圾分类。
工业企业
工业企业应按规定与具备收运和处理资质的企业签订垃圾收运协议,规范处理,分类收运。严禁将工业加工过程产生的工业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处理。
集贸市场
结合集贸市场的场地属性,日产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数量较大,《指引》标注,集贸市场的投放点应便于垃圾分类收集清运,不影响道路畅通和商铺正常经营。
其他产生源
其他产生源包括我区公共场所和公共建筑,《指引》根据不同类别场所的特性,设置相应的垃圾分类收集点和收集容器,充分利用场所内各种媒介有效宣传垃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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