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出现在你生命里,就是想告知你,你真好骗!
在之前的普法文章里,黄小明和大家聊到了非法集资会涉及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罪名。实际上,“非法集资”这个口袋里还装着一个“小兄弟”——传销。
传销源于二战后期的两个美国大学生的“发明”——以客户使用产品产生的口碑作为销售动力,让客户帮着经销和宣传产品,从而分享一部分利润。
20世纪80年代,这种模式传入中国台湾后,曾一度发展成以拉人头而非销售商品实物为手段的业务扩展模式,导致出现大量参与者以诈骗为由控告组织者的现象。
这些年,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传销的“阵地”也从线下转移到了线上。但是,正如孙猴子七十二变之后还是孙猴子。因此,传销的本质特点有四个方面:
1
“交钱入会”
组织者、经营者一定会让那些想要参加组织的人交一笔购买商品或者服务的资金,获得加入资格,成为该组织的“会员”。
2
“组成层级”
交钱当了会员后,组织者会告诉你:要想成就事业,必须发展下线甚至下下线,这样就能升级为“区域经理”甚至“老总”。为啥?因为随着发展数量下线规模的扩大,你所处的级别也提升了啊!之后,那些“下线”、“下下线”们再依葫芦画瓢,更多的“下线”、“下下线”数量就呈几何级数增长……很快,一个金字塔形状、层次分明的“销售团队”就成型了。
3
“人数计酬”
作为回报,“拉人头”的提成就来自于被你拉进组织的那些“下线”、“下下线”交的“入门费”啊!当然,这些提成会以类似于“推荐奖”的面目出现在你的面前,目的只有一个——你只有发展更多的下线,你提成的来源就越广,获利也就越大。
4
“骗取财物”
精明的组织者会把“区块链技术”、“微商”、“数字资产”等新型金融业态在你面前吹得天花乱坠,再加一个“零风险、高收益”的许诺,不断刺激大家的投资欲望。为了所谓的“高收益”承诺,用“下线”甚至“下下线”的钱返给“上线”、“上上线”,以此维持资金链条,但这样的资金链条最后铁定会崩溃的,最后一个或者几个层级的投资者就成了损失惨重的“冤大头”。这种“销售模式”实际上就是“庞氏骗局”的翻版。
所以,大家在怀疑面对的是传销时,一定看清以下这两点:
第一
如果没有实体的生产经营,单纯的消费、资金流转不能产生利润和收益。近年来社会上流行的所谓“消费创富”、“零风险高收益”等一系列“发财致富之道”不过是编出来的迷梦。当某投资项目宣称的回报率超过10%,就请长点心,说不定陷阱已经在你脚下铺开了!
第二
传销会让你拥有受害者、加害者的双重身份。大家想想,你加入这样的组织,你怎么保证自己一定不会成为面临最终崩盘风险的会员?就算你不是,你发展的那些下线会不会哪一天就成为资金链崩盘的受害者?到时候,你作为推荐他们入伙的人,该如何向他们交代?
总之一句话:
珍惜生活,拒绝传销,拒绝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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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小侯
编辑丨陌
图丨网络
<第17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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