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RS过后,全国声讨果子狸;新冠肺炎还没结束,中华蝙蝠以及穿山甲已经被订上了舆论的耻辱柱。
所以,这个月以来,呼吁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呼声一下子高涨起来,大有“禁止交易一切野生动物”的势头。
食用野生动物固然是陋习之一,但全然否定,恐怕结果并不如人所愿。比如,曾经美国实行的《禁酒令》。
一、美国《禁酒令》得而复失
从1920年1月17日凌晨0时,美国宪法第18号修正案——禁酒法案(又称“伏尔斯泰得法案”或《沃尔斯特法令》)正式生效。 根据这项法律规定,凡是制造、售卖乃至于运输酒精含量超过0.5%以上的饮料皆属违法。自己在家里喝酒不算犯法,但与朋友共饮或举行酒宴则属违法,最高可被罚款1000美元及监禁半年。 21岁以上的人才能买到酒,并需要出示年龄证明,而且只能到限定的地方购买。
这里要了解一下美国的《宪法》常识。
当初美国独立战争结束后,13个殖民地搞出了一个很松散的中央政府,《宪法》只有区区7条,包括“人民主权、共和制、联邦制、三权分立、制约与均衡、有限政府、个人权利”。
此后,要增加重大的全国性决策,就要通过“宪法修正案”来增加,比如美国一直搞不定的“枪支暴力”问题,就是“第二修正案”赋予的公民携带武器的自由。
因为修正案会成为全国都要遵守的《宪法》,所以在规定事项时十分慎重,不能轻易浪费某一条修正案。有史以来,唯一以修正案形式通过,此后又浪费一条修正案来取消的政策,就是《禁酒令》。
1、女拳崛起
美国立国之初的早期移民是出于宗教原因而抛弃欧洲故土的“清教徒”,从内心里对贪杯之事心有厌恶。但是作为一个移民创业国家,普通国民在辛劳一天以后,下班喝个酒开心发泄一下,是人性使然,所以虽然精英阶层并未干涉民间的喝酒事务。
但是底层群众喝酒以后普遍有撒酒疯的坏习惯,有的人哭,有的人笑,有的人豪言壮语,有的人撒泼耍赖。
更坏的劣性就是:喝多了以后打老婆。
因为酒后打老婆的风尚太普遍,且愈演愈烈,以家庭女性为主的禁酒团体成立,她们围堵示威,甚至直接打砸酒吧,引起诸多治安事件,并逐渐成为社会上一股政治力量。
国际大形势也来助阵:美国主要的酿酒商都是德国人,而美国在一战最后阶段参加了协约国,与德国成为敌人。反德情绪也助推了禁酒运动的发展。
出于政治拉票的需要,保守路线的共和党,以及新成立的禁酒党成为推动禁酒令的主力。最终《禁酒令》成为法案,得以实施。
禁酒令的推行一度被认为是女权运动的胜利,图为波士顿女性踩碎餐厅用于冷冻啤酒的冰块丨图片来自:new-documentary
2、黄金十年
我创业做了3年的大学生培训,得出最大的感慨就是:学习真是个反人性的东西。
还好,学习这种“反人性”,因为一旦坚持下去并克服困难,就会带来“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在这种巨大的现实回报激励下,人们一般都能继续坚持基础的学习课程。
但是喝酒这种嗜好,“冷着喝伤肝,温着喝伤肾,不喝行不行?伤心!”
不让喝酒,那就太伤心了。所谓人生在世酒色二字,酒色不美死了后悔,有个典故是国王请教高人如何长寿?回答说是戒美酒,戒美色。国王沉思之后说,如果那样,就是活一千年又有何意义呢?
美国人没有这么多哲学基础和段子功底,就是直接一个字“生死看淡,不服就干”。
《禁酒令》的实行,让美国进入了黑帮的黄金十年。
凡是政府垄断或禁止的“大众消费品”,就必然存在着惊人的利润,足以支撑犯罪组织铤而走险。古有绿林好汉贩卖私盐,今有黑帮团伙制贩私酒,从加拿大到美国的森林、湖泊、海岸,到处都是制作私酒的营地,曾经的流氓团伙因为贩卖私酒的需要,逐步形成严密的有组织犯罪黑帮,所谓纽约五大家族就是在那个时期形成。
感兴趣这一段历史的同学,可以去看《教父》或者《美国往事》,最写实的则是美剧《大西洋城》。
最后的结果,当然是酒没被禁住,税收倒是真的少了。
3、悬崖勒马
《禁酒令》的执行,是一个很荒唐的决策。
(1)限制喝酒、搜查制售私酒的行为,都本身是对《宪法》赋予的公民个人权利和自由的侵害;
(2)限制了正规合法的酿酒和售酒,迫使群众去私酿和购买劣质酒,造成患病和死亡人数大幅度增加,与保护健康的本意背道而驰;
(3)因喝酒产生的家暴的确减少了,因制贩私酒的街头暴力和枪战大大增加,社会治安变得更加不堪。
禁酒不但没有税收,而且还要供养执行禁酒的公务员队伍,这是一桩不折不扣的赔本买卖!
而执行禁酒的公务员队伍,又和黑帮勾搭在一起成为保护伞,权力寻租释放出更大的恶果。
最后,当然还是“金钱”压垮了万恶的资本主义国家。
1929年-1933年,美国迎来了历史上著名的“大萧条时期”,活跃经济、保证就业成为维持稳定最重要的事情,没人再有心情关心喝酒到底道德不道德,以及喝完酒到底打不打老婆。
罗斯福在竞选总统时,就宣布如果当选,必将推动废除《禁酒令》。
1933年12月5日,美国国会以“第21条宪法修正案”宣布废除了“第18条修正案”。《禁酒令》结束。
二、
食用和利用野生动物,和中华文化有着紧密的关系,包括中医药典就大量记载了包括野生动物在内的药方。
比如目前市场上紧俏的“片仔癀”,是中国唯一的双保密中药,其核心配料就是“麝香”,取自于麝科动物林麝Moschus berezovskii Flerov. 马麝M. sifanicusPrzewalski或原麝M.moschiferus L.雄体香囊中的干燥分泌物。
明代著名的中医、药师李时珍,400多年前在巜本草纲目》中警告:人类要禁食野味,免得自身染上疾病,而且还要传播瘟疫,使大片人死亡的世界性灾难。他把中药分为16部,其中把野生动物分作:“鳞、兽、鸟(水禽)、虫”四大类。
就以蝙蝠来说,李时珍还引用了案例说:“唐代有一位叫陈真的,吃了一个大蝙蝠,才过了一晚就大泄而亡。宋代还有一个叫刘亮的,吃了白蝙蝠、白蟾蜍制的仙丹,服之立死。蝙蝠能治金疮方,皆有利,以毒攻毒;然蝙蝠性能泻人,故陈子真等服后皆致死”。
李时珍的结论,在《本草纲目》第四十八卷有忠告:“蝙蝠治病可也,服食不可也”。
也就是说,对于野生动物,需要辩证的看待,是用来做药治病,还是当食材果腹,不可一概而言。
从1988年11月8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来,《野生动物保护法》经历了2004年、2009年、2016年、2018年四次修改。
1、我国法律法规并不禁止野生动物交易。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二十七条规定,经相关部门许可,可以猎捕、出售、利用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及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2、我国法律法规区分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名录外野生动物。
我国对于“珍稀濒危+三有”动物(“三有”动物是指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等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着相对严格的监管机制,但对于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外的野生动物,存在法律滞后及监管与执法严重不足等问题,非法捕杀、驯养繁殖以及非法经营等问题较为严重。
3、我国不少地区仍存在着食用、消费各种野生动物的陋习。
三、创收大户
2月3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10部委(局)联合部署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在疫情期间,全国实施最严厉的管控措施,全面禁止人工繁殖场所野生动物转运贩卖,禁止一切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经部署启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工作,拟将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增加列入常委会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并加快《动物防疫法》等法律的修改进程。
但是,表态形式的背后,是很实际的社会需求。
我国是世界上野生动物种类最丰富的国家之一,仅脊椎动物种类就达6500多种,约占全球脊椎动物种类总数的10%。其中,陆生脊椎动物种类达2100多种。大熊猫、朱鹮、金丝猴、华南虎、扬子鳄等470多种陆栖脊椎动物是仅分布于中国的特有物种。
《中国野生动物养殖产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报告》(2017年)介绍,目前,我国各地人工饲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类多达几百种,龟鳖类、毛皮动物、蛇类、鹿类、鳄鱼类、蛙类等养殖业已形成集约化生产。
稀奇古怪的动物养殖业,也确实是社会上的创富之路。有个段子,是中国台湾的“国军”监听站士兵,因为每天监听看央视的《军事-农业》频道,被电视新闻式的加盟广告片长期洗脑,退役以后都创业养蝎子、养蜈蚣了。
第一财经记者在报道里已经披露,《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法难在哪?大数据揭秘超5000亿产业》。
所以,对于野生动物的交易管控,必然不是一禁了事。
思考:
保护和发展,从来都是人类与自然之间的矛盾。
小时候小溪摸过鱼,大河里钓过鳖,套过兔子,打过野鸡,从来没听说过有什么病毒风险或案例。
那个时候的河边小泉,捧起来就可以喝。
那个时候的路边野果,摘下来就可以吃。
不是动物搞坏了人,是人把动物搞坏了。
作者:张栋伟(市场营销专家、资深互联网人士、“酷实习”大学生就业创业平台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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