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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马坐播丨放贷逾期可以索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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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腊月二十五,还有不到一个礼拜的时间就要过年了,楼市马坐播在南京祝各位朋友们虎年新春愉快,虎虎生风!

过年都是开开心心喜气洋洋的,可是我身边也有一些朋友正在为房子的事情而烦恼,特别一些买二手房的,银行还没有放贷,卖家又催得急,自己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这几天又有一则新闻传出来,说是上海的一位买房人,因为银行延迟放贷两个月,结果被卖家起诉到了法院,判赔490万的巨款,那么问题来了,银行放贷逾期真的可以索赔吗?

这个案件说起来并不复杂,伍女士通过中介跟卖家签订了买卖合同,房子的总价是1550万,首付一半,也就是775万,二期房款同样也是775万。刚开始一切很顺利,首付款交了之后,就等银行放款,然后双方办理过户,交易也就完成了。

可没想到的是,银行放贷那边卡了壳,比预计的时间晚了整整60天,直接影响到双方约定的过户时间。协商不成后,卖家起诉到了法院,要求赔偿违约金310万,再加上房屋装修费180万,加在一起高达490万,而这一结果也是法院的最终判决。

你看看,短短半年的时间,买房不成还要损失490万的巨款,教训不可谓不深刻。有人要问了,这是因为银行延期放贷导致的,那么银行有责任吗?要回答这个问题,就要具体来看跟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上是如何约定的。通常来说,银行不会设置对自己不利的条款,对于何时放款要综合考虑放贷的额度、政策的变动等多种情况,所以很难追究到银行的责任。在这起案件中,卖家索赔的依据是买卖双方的购房合同,银行延期下款只是“导火索”。

市场经济讲究的是法治经济,一切都要依法行事,尤其是在涉及到金额巨大的房产交易上。虽然双方都不想遇到放贷逾期这样的情况,可是这是可以预见的,所以应该在合同上加以约定。比如,买家跟银行签订借贷合同的时候,可以明确放款的时间,否则造成的损失由银行承担。或者,在买卖合同上写明二期房款的付款时间,以银行的放款时间为准,从而避免违约责任的产生。

楼市马坐播还想提醒广大的买房人,对于这起案件中的490万赔偿款,其实也不用过于担心,因为这套房产属于办公用房,法院在审理的时候也考虑到了这一因素。如果买家购买的是住宅的话,遇到放贷逾期的情况,一般还是以协商的方式解决,因为卖家通常也是买家,一环套一环,最好协商处理。

好了,祝愿各位朋友在新的一年都能买到称心如意的房子,咱们虎年再见!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马祚波

校对 李海慧

编辑 : 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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