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驊表示,2022年行政長官選舉提名期定於2月20日開始,3月5日結束。(直播截圖)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選舉管理委員會今早(27日)召開記者會公布特首選舉活動指引,交代有關選舉程序、競選開支及廣告等相關規定。選管會主席馮驊表示,2022年行政長官選舉提名期定於2月20日開始,3月5日結束,選舉3月27日上午9時於會展舉行,投票若有需要,會舉行第二輪或以上。若現任特首尋求連任,現行法例並無規定特首須辭職或休假才可參選。但若於某種情況下因為要繼續履行行政長官的職務,則需要清晰分攤作為行政長官職務相關及作為競選活動,兩個不同目的而使用的資源,並需要將選舉相關的開支計入其選舉開支及在選舉申報書中清楚列明。

馮驊又說,特首選舉會繼續使用電子選民登記冊,核對選委身份,點票則會以人手進行,又提醒身處境外的選委,要預留21天檢疫期來港投票。選管會鼓勵選委進入票站時使用「安心出行」應用程式,票站外將張貼程式二維碼,但是否用「安心出行」,選委投票權都不受影響。除了長者及殘疾人士等獲豁免人士外,市民進入中央點票站和新聞中心時,都必須使用「安心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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