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田姣

为切实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质量,推动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努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1月1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关于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从积极促进上市公司健康发展、深入实施“五千五百”上市行动计划、持续优化综合服务供给、分类解决上市公司重点难点问题、着力确保上市公司退出平稳有序、形成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工作合力等六个方面提出了17条意见。

2020年10月9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后,已经有广东、浙江、上海、湖南、江西、江苏等6个省(市)先后发文。

具体来看,《实施意见》注重提升政策的可操作性,从做大增量、做优存量两个层面明确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工作路径。

在做大增量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深入实施“五千五百”上市行动计划。包括推动规模以上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提升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质量和协调解决拟上市企业具体困难和问题三个方面。

在提升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质量上,动态筛选符合产业政策、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力较强的企业进入全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支持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企业发展壮大。分层次、分行业、分梯队提供政策支持和融资对接服务,提升入库企业培育“含金量”。

在协调解决拟上市企业具体困难和问题上,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开辟上市协调绿色通道,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项目审批、土地房产变更、资产转让以及产权确认等历史遗留问题,降低企业改制成本,加快企业上市步伐。

在做优存量方面,《实施意见》从规范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支持市场化并购重组,和推动上市公司引领产业升级,以及推动上市公司突出风险化解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举措和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意见》自2021年2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