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私自带两女儿回晋州后 藁城出新通告:人和车一律不离藁

1月9日,石家庄藁城一女子私自带两女儿回晋州后被母亲举报,致全家被隔离。11日,藁城出新通告称,藁城籍和常驻藁城的人和车无论持有何种通行证,一律不得离藁。
据河北晋州市委宣传部1月10日晚消息,1月9日,翟某燕、曹某溪、曹某嘉等3名在疫情高风险地区居住人员,无视疫情防控规定,私自从藁城区驾车返回晋州,对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造成较大的风险隐患。目前,晋州市有关部门已对翟某燕、曹某溪、曹某嘉及其家属共8人采取强制定点隔离的措施。隔离结束后,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翟某燕,现居藁城区南董镇东四公村,原晋州市总十庄镇孔目庄村村民,因家庭矛盾原因,于2021年1月9日上午9时许携二女自行驾车返晋,期间穿行梨树地,中午1:10左右到达孔目庄村。抵家后,翟某燕及其家人均未外出。其母亲在镇、村广泛宣传疫情防控政策影响下,通过电话向村委会报告女儿返晋信息。镇、村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在市公安机关和卫健局的协同配合下,现翟某燕家中8口已全部转移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经询问,翟某燕及其二个女儿分别于2021年1月6日和1月8日进行了两次核酸检测。
11日,石家庄藁城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藁城区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应急和民生车辆通行有关事项的通告(四)》。通告中表示,从检测检疫卡口进入该区运输肉、菜、禽、蛋、奶等生活必需品,生产应急设备,抗疫救灾物资,外省市支援该区抗疫医务人员等情形的车辆及人员,登记后经验证健康码合格,体温测量正常,可直接放行。藁城区实行严格出境管理,藁城籍和常驻藁城的人和车,无论持有何种通行证,一律不得离藁。
通告全文如下:
鉴于我区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发展,根据河北省公安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应急和民生车辆通行保障的通知》、石家庄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交通检疫组印发《关于调整三道防线路面检查站勤务指引的通知》文件精神,对路面检测检疫卡口的勤务做如下调整:
本通知所称的应急和民生车辆,主要分为三类:
第一类
1.从检测检疫卡口进入我区运输肉、菜、禽、蛋、奶等生活必需品,生产应急设备,抗疫救灾物资,外省市支援我区抗疫医务人员等情形的车辆及人员,登记后经验证健康码合格,体温测量正常,可直接放行。
2.对驶入我区检测检疫卡口的军车、警务用车、救护车,经验证健康码合格,出示72小时之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测量正常后直接放行。
3.对进入我区的各级督导检查慰问工作组,经验证健康码合格,出示72小时之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测量正常后直接放行。
4.对支援我区防疫物资的车辆,经查码测体温合格登记后可直接去往目的地,驶出时提供我区发放的通行证(在出行卡口予以办理:需提供收货企业出具的包含送货车牌号、司机姓名和收货种类数量等信息的请予放行证明),并经“四必查”和登记,人员和车辆消杀后,予以放行。
第二类
保障疫情防控、城市运行、生产生活物资、防疫物资运输等维持正常生产生活运行车辆,需要入藁城送货的,石家庄市域外车辆可从高速口进入我区;石家庄市域内车辆入藁城需要办理石市域通行证(请向当地防控办咨询办理)。上述两类情况需经验证健康码合格,出示72小时之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测量正常后登记放行。
第三类
群众急病就医等,确属紧急且在藁城区内无法解决的疑难急重病症,必需外出藁城解决,需办理石市域通行证,经验证健康码合格,人员出示72小时之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测量正常后,登记放行。
第三类车辆通行证办理路径:由石家庄市防疫指挥机构将通行证下发至区防疫指挥机构,按照“谁发放、谁负责”原则,授权区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按需严格发放,并落实编号备案,区分不同事由,规定通行证有效时限。
藁城区实行严格出境管理,藁城籍和常驻藁城的人和车,无论持有何种通行证,一律不得离藁。公务出行须经区防控指挥部批准,并取得市域通行证方可出行。
外来送货车辆出境,需原车原人原路线出境,禁止运送藁城人员出境,出境时各卡口需要严格执行“四必查”和消杀程序,登记后予以放行。
各卡点严格执行防疫措施,对进出车辆消杀,登记人员严格执行间隔1.5米安全距离的标准。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戴幼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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