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家暴舆论的“二次伤害”
12月14日,《周刊文春》报道日本著名舞台剧艺人小泽廉对交往五年女友长期家暴,并逼其堕胎,女友不堪折磨,自尽家中。该事件引发了网友对家暴的再次关注,“家暴只有一次和无数次”等观点再成热点。
小泽廉女友伤情
家暴曾经是个忌讳的话题。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对于恋爱中或者是婚内发生的暴力行为,有人认为旁人不宜插手,有人则主张积极劝阻,但总体上都希望家庭稳定。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家暴离婚案件,通常也是劝和不劝离。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和自媒体的兴起,涉及家暴的法律知识也得到进一步普及,公众对家暴行为的容忍度明显降低,对受害者的关怀也大幅提高。
但家暴话题的负面舆论对受害人及其家属造成的“二次伤害”却值得高度关注。这种伤害往往以事件为素材,以段子或者吐槽为表象,随着事件的发生发展一起散布到网上。恶意消费“家暴”话题,甚至将网络段子、“网络梗”渗透到日常生活,为的是博眼球、蹭流量。如杭州杀妻案,相比于探讨“为何案件会发生”、“如何避免发生”等有意义的思考角度,一些自媒体却抖起了机灵,散布“化粪池警告”、“两吨水(案件冲水量)了解一下”等“有趣”的梗,带动网友在日常生活中作为笑料使用。这种看似诙谐好玩实则冷漠低俗的方式,对受害者及其家属而言却是句句诛心。在舆论消费的狂欢背后,受害者及其家属承受的却是心灵的凌迟之痛。
在玩梗的同时,一些网民发问“受害人是不是有不忠行为”,潜台词无非是说“她被家暴也是有自己的责任”。一些自媒体甚至在网上推广“受害者有罪论”,过度渲染“惨剧的发生并不是单方原因”,为施害者的暴力行为开脱。正如“新华每日电讯”微信公众号所指出:“几乎每次出现女性受侵害案件,网上都会涌现针对受害者的批评。这些言论,其实是在有意无意给犯罪分子的恶行寻找合理性解释。”事实上家暴是属于感情纠纷和刑事案件的交叉部分,而感情纠纷不能作为行为自身恶性“洗白”的原因,所谓“行为上的不检点”更不能成为被害者的受害原因。
家暴的受害方,尚未从伤害的阴影中走出来,却要被他人不怀好意揣测;对于失去家人的亲属,一边是失去至亲的痛苦,另一边是他人的恶语相对。而高举着“受害者有罪论”的看客,却不用对自己的言论负责,甚至会用一句“身正不怕影子斜”倒打一耙,丝毫没有考虑过自己的言论会给受害人及其亲属带来多大的打击。
对于这种不适当的玩梗行为,各大媒体进行了有力谴责,如共青团中央微信公众号发文《“化粪池警告”、“两吨水了解一下”?!岂能如此消遣人间惨剧》,引起网络热议。许多网友明确表示,他们不仅厌恶家暴行为,而且反感这种玩梗行为。这种舆论消遣比家暴本身影响更广泛、危害更深远。作为媒体要清楚自身的责任,既应传播积极正面的价值观,也要杜绝负面有害信息的散布。对于网民个人,面对这些言论应该保持清醒,不要沦为“二次伤害”的帮凶。
希望每一个家暴受害者都能被温柔以待,或许他们都在等待着一个机会向外界寻求帮助,而大多数人能做到的就是提供一个弱者也可得救的社会氛围。待舆论的“二次伤害”逐渐消失,家暴受害者才更有勇气站出来发声,而家暴才更能在初见端倪时被及时遏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