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今早於荔枝角收押所被押上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大公報記者凱楊攝)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被控欺詐罪、還押監房候審的「亂港四人幫」之首、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昨日(11日)被加控一項「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今早(12日)約8時離開荔枝角收押所,期間被鐵鏈纏腰、鎖上手扣,再由囚車押送到西九龍法院提訊。案件由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審理。法官蘇惠德將案件押後至明年4月16日下午再訊,黎智英不准保釋,期間須續還押看管。

黎智英被控於今年7月1日至12月1日期間,在香港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控方則由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及高級檢控官張卓勤代表,黎智英由大律師鄧樂勤和譚俊傑代表。

黎智英西九裁判處出車。(香港文匯報記者陳大文攝)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明年4月16日,以待警方作進一步檢查,將就黎智英的Twitter帳戶搜證,包括檢視逾千段訊息和留言,以及相關的視像訪問。控方指基於現實考慮,為免一再押後,確保完成調查,故認為連同其他案件押後至明年4月16日較為恰當。控方強調,本案控罪嚴重,加上屬於在法庭擔保期間犯案,故反對被告保擔外出。控方表示,黎於本年5月18日就其他案件首次上庭後獲法庭擔保,期間再涉嫌干犯了3宗案件,包括參與維園未經批准集結及本案。

多名反中亂港的攬炒分子到場旁聽,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楊森、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支聯會」主席李卓人、社民連主席黃浩銘、天主教香港教區退休主教陳日君等,以及《蘋果日報》社長張劍虹今早到庭旁聽。黎智英的兩名兒子黎見恩和黎耀恩亦有到庭。

所有人進入該法庭,甚至庭外的延伸席前,均須接受安檢。每人要經金屬探測器掃描全身,亦不可帶食水入庭。司法機構回覆查詢時表示,司法機構一向非常重視保安事宜,並不時檢視法院的保安措施,以確保法院的安全和秩序。司法機關亦會與警方保持聯繫,因應實際情況採取適當的保安措施。

責任編輯: 木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