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浊扬清
率先“案件清零”
让黑恶势力无处遁形
2019年12月4日,南沙法院对被告人彭某生等27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宣判,主犯彭某生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五万元;其余2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六个月到二年二个月不等,并处罚金。该开庭审理过程长达6天,判决书近400页,20余万字。
2020年4月15日,南沙法院对被告人张某威等25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张某威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等,数罪并罚,被判处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没收财产人民币五百万元,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七十万元;其余2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200多页的判决书,近13万字,案件连续开庭审理4天,庭审最后一日更是持续到凌晨才结束。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南沙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制定《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出总体部署。构建涉黑涉恶案件专业化工作模式,优选骨干力量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为扫黑除恶工作构筑坚强堡垒。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力争把每一件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考验和群众监督的“铁案”。
地毯式深挖
“雷霆行动”力促黑财清底
在对一宗涉黑案的被执行人袁某伟的财产查控过程中,执行干警首先在网络查控系统中进行查控,没有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干警又继续展开线下调查。在房管局查册时,竟发现被执行人袁某伟在南沙有一套房产尚未登记在网络查控系统中,于是执行干警迅速查封了该套房产。
此次成功的调查过程进一步打开了执行干警的办案思路,既然被执行人袁某伟存在未在查控系统登记的房产,那其他被执行人或许也同样有可能购买了房产但尚未登记在网络查控系统中。
“说不定还有其他被执行人也购买了房产但是没登记在系统里,我们可以顺着这个思路查一查,也许会有收获!”干警汇报情况之后,南沙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迅速决定派出更多警力,深挖黑财执行线索,不放过任何漏网之财。
一个月内,执行干警外出调查132次,驱车行程5980公里,走访广州、深圳、东莞、中山、佛山、珠海、惠州、清远、肇庆、江门等10个市(县)26个区(镇),分赴各个地区的房管部门查询重点案件被执行人及其配偶、子女在珠三角周围地区的房产登记信息。
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执行干警成功发现并查封了被执行人张某恩位于番禺区市桥的房产以及被执行人何某林位于佛山顺德区伦教的房产等黑财。
为了确保涉黑恶案件财产能够顺利执结到位,南沙法院多途径开展涉黑涉恶案件财产线索挖掘工作,用足用活线上查控、线下查询、实地走访等手段,坚决全力推进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工作。
行稳致远
积极发出司法建议推动行业清源
“小区终于回归安宁了!”南沙一小区的居民王先生发出由衷的感慨。三年前,王先生所在小区的车棚、公园竟是张某威等涉黑团伙的聚众赌博之地,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屡见不鲜。
在审理张某威等25人涉黑案时,南沙法院发现张某威等人利用安置区车棚及公园开设赌场,便针对此现象向相关单位发出完善物业管理的司法建议。此后,该居民区生活逐渐恢复正常秩序,居民欢声笑语又多了起来。
“实现行业清源,才是真正案结事了。”南沙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蔡穗硕说。为此,南沙法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就审判工作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漏洞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并建立了司法建议反馈追踪机制,实现对黑恶犯罪活动的前端预防。针对被告人张某乾等1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中出现的日租房无准入门槛、治安隐患突出的问题,南沙法院向东涌镇人民政府提出了关于加强日租房管理的司法建议。
“每一条司法建议都是南沙法院干警在长期办案过程中主动落实司法为民,对类案进行对比总结,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开展调研分析得出的。”蔡穗硕介绍道。为了保障司法建议的内容能够落到实处,南沙法院还主动出击、强化跟踪问效,加强双向交流,协助解决在落实司法建议中遇到的问题和难处。
与此同时,南沙法院在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助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舆论环境上也下足了功夫。线下,南沙法院积极开展社区街道宣讲、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旁听案件庭审等各项活动。线上,南沙法院通过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开设扫黑除恶专栏、向社会媒体及时发布扫黑除恶信息、拍摄专题宣传短片等方式强化普法实效,形成多形式、多角度、全覆盖宣传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