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期间,
多个与假期相关的建议频上热搜
今天,
#我国将探索实施父母育儿假#
也空降热搜,吸引了超1亿阅读!
3月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京举行,听取和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对于网络暴力、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职场性骚扰等问题,“两高”工作报告都予以回应。
在央视的两会直播过程中,演播室主持人对白岩松说,有人提出了这样的问题,“男性有没有可能休产假?这个问题有没有可能提上日程?”
对此白岩松马上回答道:“我希望我这个回答能上热搜。”随后此话题果然登上热搜。
白岩松说:我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中发现了一个大家期待已久的文字——探索实施父母育儿假。这是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第一节: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中出现的一句话。
在育儿假前有“母”,这是过去非常正常的,现在加了一个“父”,这是不是对网友期待的回应呢?我觉得这至少是要开始探索实施了,我们的家乡,我们的所在地是不是在探索范围之内呢?我希望我的这段话能上热搜,因为上完热搜之后探索实施的速度应该会更快一些。
网友评论
在相关话题下,
多数网友也发表评论力挺此处变化
●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有利于性别平等
●有利于拉动生育
●支持之余,也有人提出希望落实到位
延伸阅读
全国多地关于设立父母育儿假的
呼吁和探索不在少数
2020年3月8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省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积极探索试行与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衔接的育儿假、产休假。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减少工作时长、实施远程办公等措施,为家庭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
2019年11月1日起
宁夏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提出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0至3周岁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天共同育儿假。
2018年6月1日起
江苏实施《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条例》规定,在女方产假期间,鼓励男方所在用人单位安排男方享受不少于5天的共同育儿假。加上男方原本已经能享受的15天护理假,这意味着男方至少有20天假期,可以与女方一起分担育儿责任。
关于这个话题,
你支持吗?
一起动动手指,
来源:都市快报、光明网、新浪微博
本期编辑:狄佳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