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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旬醉酒男子坐反公交车 与司机争执并殴打乘客被判刑(中国新闻网)
五旬醉酒男子坐反公交车,与公交车司机争执,并殴打车上其他乘客。近日,丁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普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2020 年1 月12 日21 时许,司机季先生(化名)驾驶717 路公交车,从丰庄开往延平路车站。公交车行驶至轻纺市场时,一醉酒男子上了车,坐在了第一排。行驶几站后,该男子突然称车辆方向不对,要求停车。司机没有理睬,男子便开始叫嚣。待车辆到达武宁路真北路站时,司机停车将两扇门都打开,让男子下车到对面坐车。然而该男子不仅不下车,还出言不逊。坐在车厢后面的乘客看不过去,一起劝他下车。受到刺激的男子更加猖狂起来,与劝说的乘客发生争执,并挥拳打中其中一位男性乘客的面部,被害人立即鼻血直流。司机见状报警,民警到场将涉事双方带至派出所。
经查,打人的男子名叫丁某某,当晚他和同事在嘉定丰庄的一个饭店喝了8两白酒和几瓶啤酒。“我比较了解我自己,激动了就要骂人的。我回到家里仔细回忆了一下,我是打过这名男子的。”丁某某说道。
检察官认为,被告人丁某某酒后因自身原因乘错公交车,在要求司机停车未果后在公交车上随意打骂劝说的人员,并致一人轻伤二级,是典型的酒后闹事行为。丁某某所侵犯的不仅仅是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其对劝说的乘客随意殴打的行为,更是对社会秩序的严重破坏,其行为更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因丁某某到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故普陀区检察院以丁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20年12月23日向普陀区法院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后普陀区法院以丁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检察官提醒:酒后容易冲动,朋友们在饮酒时一定要注意适度,不要饮酒过量。饮酒后注意控制自己的情绪,千万不要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一男子在进京高铁上吸烟并打伤乘警被刑拘(中国新闻网)
北京铁路警方发布消息称,在哈尔滨西开往北京朝阳站的高铁列车上,一男子不仅在列车上吸烟,见乘警制止还动手打人,目前该男子被北京铁路警方刑事拘留。
高铁上吸烟 调查中打伤乘警
近日,在哈尔滨西开往北京朝阳站的G916次旅客列车上,列车长高宇在工作中突然发现一名男子在16号车厢的卫生间内吸烟,立即进行制止并通知列车乘警。乘警吴嘉喜赶到后立即将该男子传唤至餐车进行调查。经查,该男子叫冯某、46岁,辽宁省人。在民警调查了解过程中,已经酒醉的冯某不仅不配合,还将乘警帽子打飞。随后,他不仅不听乘警警告,还继续对乘警进行殴打,并将乘警的手抓伤。
据冯某在接受调查时称,16日中午13时许,他从沈阳北站乘坐G916次旅客列车前往兴隆西站,准备去兴隆县看望朋友。在沈阳北站候车期间,他独自喝了8两59度的白酒。13点20分,喝了酒的冯某上车后在座位上休息片刻,随后进入16号车厢厕所内吸烟。在被列车员发现冯某吸烟后,随即交给列车乘警处理。
在乘警带离过程中,冯某借着酒劲不仅辱骂乘警,还对上前制止的列车工作人员进行辱骂。接下来,他不听乘警口头警告,还对乘警动手,后被乘警制服后带离16号车厢,并用约束带约束醒酒。
冯某称,虽然当时酒劲上来了,但是头脑还是清醒的,他记得他是用左手打的乘警,打了两三下。但民警出示的列车上视频画面显示,冯某是用右手打的民警。冯某看到后马上改口说,喝多了记不清了。
“第一次坐高铁没注意禁烟宣传”
调查中,冯某称自己第一次坐高铁,没注意列车上的禁烟广播和卫生间内的禁烟宣传标识,他也不清楚吸烟会给高铁列车带来什么危害性。面对民警调查,冯某称,他知道错了,现在很后悔。
据了解,2月17日,经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医院出具的诊断结果,乘警的左手手背被冯某分别抓伤1厘米、2厘米的伤口两处,左手手掌有0.5厘米的抓伤。
据悉,因涉嫌妨害公务,嫌疑人冯某被北京铁路警方刑事拘留。
北京铁路警方提示,当前正值节后返程期间,北京铁路警方提醒广大旅客不要在列车上吸烟,要严格遵守动车组列车及其他禁止区域内的禁烟管理规定。同时,在列车上要注意休息,不要大量饮酒,以免过多饮酒伤身。此外,列车上是公共区域,广大旅客要文明乘坐列车,不要大声喧哗,共同维护好列车上的公共秩序。
春节假期河北省道路顺畅有序 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近8万起(中国新闻网)
近日,从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今年春节假期,全省主要高速公路、国省道交通顺畅有序,未发生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未发生较大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数量、伤亡人数较去年春节假期大幅下降。
今年春节期间,受疫情防控影响,全省交通流量大幅下降,全省每日出行车辆较日常下降25%,环京高速公路流量同比下降59.1%,环省高速公路流量同比下降29%,但群众走亲访友、周边旅游、近距离运输等中短途出行仍有所增加,局部不同程度出现流量小高峰。
春节期间,全省累计出动警力7.15万人次,启动交警执法站242个,设置临时执勤点374个,严查包车拼车超员载客车辆,持续开展夜查统一行动,对酒驾醉驾“零容忍”。组织执法小分队,加强县乡公路和山区道路的巡查管控,查处、纠正面包车超员、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行为。春节期间,全省累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近8万起,其中,酒驾醉驾1000余起,超速行驶7000余起。
北京从严规范长租公寓分散包租预收租金不能超过3个月(法治日报)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市场监管局、金融局、网信办、北京银保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本市住房租赁企业经营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限制资金池、强化开业信息报送、加强租赁合同管理、细化装修规定、建立租赁纠纷调解机制、强化联合监管等方面,全面强化对分散式长租公寓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管,防范住房租赁行业经营风险,维护百姓住房租赁消费合法权益。限制企业“资金池”是《通知》的核心内容。限制住房租赁企业预收租金数额,《通知》明确规定向租客预收的租金数额不能超过3个月,同时收租客租金和支付给房主租金的周期必须匹配,明确禁止“长收短付”经营模式。严格控制“租金贷”拨付对象,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不能将租客申请的“租金贷”资金拨付给住房租赁企业。
《通知》还提出北京要建立押金托管制度,要求企业收取的押金数额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收取押金后,必须通过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建立的专用账户托管,企业不能擅自动用和挪用。
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赵秀池认为,部分长租公寓企业通过“租金贷”“长收短付”等方式形成的“资金池”是导致当前企业爆雷的“罪魁祸首”。在租客端被过度金融化的情况下,一旦市场发生波动或企业经营管理不善,极易发生资金链断裂的情况,从而导致房主房客两端受损。《通知》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很强的监管措施,将有效促进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保护租赁各方当事人、特别是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通知》还开出五个“药方”规范市场秩序、化解租赁纠纷:一是加强租赁合同管理;二是进一步强调收房合同(租赁企业与房主签订的合同)和出房合同(住房租赁企业与租客签订的合同)都要在签订后3日内备案;三是细化了装修方面的规定;四是明确押金退还的期限和流程;五是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将建立住房租赁纠纷调解机制。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会长李文杰认为,住房租赁是老百姓,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最基本的安居方式,关系社会安定和谐,是年轻人安身立命的根基和安居乐业的希望。安居才能乐业,“租住稳”才能“社会安”。住房租赁领域矛盾纠纷多发、调处解决不畅也一直是困扰广大房主租客的一个难题。北京住房租赁行业经历了一个过热发展阶段,特别是经过近两年的租赁企业爆雷的洗礼后,政府部门开出药方对症下药,对北京住房租赁行业和租赁市场未来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高度关注住房租赁市场秩序规范和租赁纠纷化解的问题,并将继续在促进行业自律经营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政策主基调不变。《通知》明确北京将继续支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持有房屋并依法出租,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企业可以按规定享受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
北京大学教授楼建波说,近些年,住房租赁行业在政策东风与市场需求的双重驱动下,经历了一个非常快速的发展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市场也暴露出不少新情况、新问题。此次北京出台的新规是在行业经历快速发展、企业探索试错、市场波动以及总结经验做法后,提出了一系列非常具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可以说为长租公寓行业发展指明方向、为住房租赁企业今后的经营行为划出了边界,这也与前不久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的要求高度契合。新规突出长租公寓发展要合法、规范、专业,决不能理解为把长租公寓“一棒子打死”,住房租赁企业是加大租赁住房供应,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北京还是坚决支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持有房屋并依法出租,一系列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大礼包,正在赶来的路上。
违反八项规定精神 北京三区通报5起典型(中国新闻网)
北京市纪委监委昨日发布,房山、昌平、延庆三区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其中,房山区第二中学原党支部书记、校长曹永明、李学深,副校长张瑞,纪检委员、工会主席隗合真等4名领导干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其中,隗合真在2014年2月、2018年6月两次上报办公用房面积过程中虚报使用面积,曹永明对此审核把关不严。2020年12月,经房山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曹永明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隗合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李学深、张瑞党内警告处分。
昌平区人防办原党组书记、主任王学剑,原昌平区民防局副局长吕永泉,在落实上级文件、规范公用人防工程使用收费管理工作中履职不力。2020年12月,王学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2020年11月,吕永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昌平区十三陵镇果庄村“两委”成员国淑平、安得明、国忠及工作人员赵玉兰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组织的宴请,并违规收受礼品,价值折合人民币共计1200元。2020年10月,国淑平、安得明、国忠和赵玉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昌平区殡仪馆原党支部书记、馆长何忠林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两次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钓鱼活动,花费公款共计人民币40620元,何忠林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2月,何忠林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此外,北京龙庆峡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总经理朱岩,副总经理闫霞、朱立刚、王文亮、孙建民在公务接待中超标准提供烟酒。2020年12月,延庆区纪委决定,分别给予闫霞、朱立刚、王文亮、孙建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春节假期北京铁路警方查获违禁物品6200余件(中国新闻网)
记者从北京铁路公安局获悉,春节期间,北京铁路警方加强站区、铁路沿线和旅客列车治安秩序维护,全力确保辖区治安秩序稳定和广大旅客安全出行,共查处治安案件19起,抓获嫌疑人20名,查获各类违禁物品6200余件。
近日,旅客丁女士一家三口从唐山站东进站口进站,准备乘车前往外地探亲。在进站安检时,安检员在丁女士所携带手提袋内,发现了疑似烟花爆竹类物品,安检员立刻将情况报告唐山站派出所执勤民警。民警赶到现场后,在丁女士手提袋中查获一包共计10支烟花棒。因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丁女士被铁路警方给予行政处罚。
据了解,春节期间,北京铁路警方共帮助旅客找回遗失行李物品186件,找回走失老人和儿童14名。
旅客李先生在北京西站安检进站后发现自己携带的黑色双肩背包不见了,现场还遗留了一个相似的背包。他连忙到北京西站派出所报警。接警后,民警发现李先生的背包是被另一名男子错拿了。最终,在民警的帮助下,李先生找回了背包。
北京铁路警方提示,节后返程期间,广大旅客要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并照顾好同行的老人和小孩,防止遗失物品或与同行人走散耽误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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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
守护平安!春节期间四川公安每日投入警力8万余人次(四川新闻网)
近日,记者从四川省公安厅获悉,2021年春节期间,全省公安机关每日投入安保警力8万余人次,全力守护平安,确保了全省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秩序良好。
据悉,节日期间,全省公安机关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部署要求,坚持最高站位抓部署、最强措施抓稳定、最严要求抓落实,执行高等级勤务,全力以赴做好春节安保工作。
面对今年春节疫情防控和安保任务的双重考验,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坚守岗位、靠前指挥,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和领导带班制度。各业务警种加强条线督导,督察部门开展专项督察,确保春节安保万无一失。
针对春节假期人员流动大、聚集活动多的实际,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保持疫情防控工作不松劲,各地各部门全面明确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值班责任领导及联络员,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与卫健等部门的信息通报共享机制,全力做好核酸监测点、集中隔离点等重点部位的秩序维护。严厉打击涉疫、涉疫苗违法犯罪活动,提醒人民群众做好防疫措施,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针对今年春季倡导“就地过年”和疫情防控等新情况,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提前做足预案、机制、力量、保障等准备,严密社会面防控措施,全力创造安全稳定的节日环境。以“护旗1号”专项行动为抓手,持续加强社会面整体防控,节日期间,全省公安机关共启动251个公安检查站,检查车辆19.8万台次、人员76.4万人次。严格落实巡逻防控“四项机制”和“1 3 5分钟”快反机制,实施公安武警联勤联防联控,加强对繁华商业区、车站码头广场等重点部位的巡逻防控。有针对性开展集中清查和打击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严重暴力犯罪、“黄赌毒”和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提醒人民群众增强防范网络电信诈骗意识,营造安靖喜庆节日氛围。
针对春节期间群众出行集中,车流量明显增大等特点,节日期间,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共启动交警执法站点1700余个,出动警力12.3万余人次,扎实开展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持续推进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严管“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查“三超一疲劳”等严重违法行为,全省道路交通秩序总体平稳。
与此同时,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持续加强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扎实推进违规野外用火和火案查处专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推进城区社区防火,加强烟花爆竹全链条安全监管,严防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紧紧围绕枪爆危化等重点物品和旅游景区、大型商贸、广场、车站、地铁、机场等重点场所,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共检查重点行业场所3.2万余个,排查整治隐患4700余个,确保了节日期间平安稳定。
阿坝州人民医院原院长谷运麒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四川新闻网)
记者从省纪委监委获悉,日前,经阿坝州委批准,州纪委监委对州人民医院原院长谷运麒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谷运麒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向医疗药品、耗材和设备供应商乱摊派公务接待酒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医疗药品、耗材和设备采购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谷运麒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阿坝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州委批准,决定给予谷运麒开除党籍处分;由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高速“免费”不等于“任行”成都天府机场高速春节期间查处超员违法124起(四川新闻网)
成都天府机场高速于2021年1月1日正式通车,现正处于试运行阶段。试运行期间,天府机场高速暂免收通行费。为此,一些驾驶员误以为高速免费,交警会疏于管理,于是心存侥幸超员通行。
近日,记者从四川高速公安一分局了解到,春运期间,高速公安一分局十大队结合辖区路面实际情况,设置临时执勤点,集中优势警力开展超员整治。1月28日春运开启以来,共查处各类车辆超员违法共计220起,仅春节假期,就查处了124起。
随着春节探亲流、返乡流的不断增加,非法营运的“黑车”也有了可乘之机。在站口检查时,民警以超员违法为突破口,对司机和乘客分开进行问询,发现和查处了非法营运“黑车”。2月1日15时25分许,黄某驾驶的川A牌照黑色大众车,核载5人、实载7人,行驶至成都收费站时因超员被查获。面对民警的检查,驾驶人黄某神色慌张,眼神躲闪。后经询问,该车涉嫌从事非法营运行为。
春节期间走亲访友,驾驶人认为“都是老乡”,一方面“方便”,一方面也不好“拒载”,于是抱着侥幸心理,认为“挤一挤”就到了,把安全抛诸脑后。2月3日17时35分,郭某某驾驶自己川A牌照的车辆回家过年,行驶至天府机场高速成都收费站时,车辆核载7人、实载11人,所有乘客均为郭某某的同乡工友。在民警的批评教育下,郭某某意识到了自己的“好心”带来的巨大安全隐患,并表示为了乡里乡亲的安全,以后绝不再犯。
春节期间天气晴好,举家短途出游是不错的选择。在执勤过程中,民警常遇到这样的情景:核载5人的小轿车,实载5个成人加怀抱1个孩子。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此种行为也属于超员。对于民警的严格执法,有人觉得怀抱个孩子,又是大过年的,就不能人性化执法?民警表示,意外来临时,无论超员的是大人还是孩子,危险都是100%。
民警提醒,“免费”不等于“任行”,为切实加大路面管控和执法震慑力度,高速公安一分局十大队依托成都收费站口持续设点查缉,针对超员车辆驾驶人“赶早”、“摸黑”等侥幸心理,精确打击,有违必纠,保持严管高压态势。
奔赴 13 市 开展暗查暗访 省生态环境厅公布三起典型案例(四川法治报)
近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春节期间,该厅9名厅领导带队,赴13个重点城市开展暗查暗访,指导督促地方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大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并于昨日公布了近期查处的三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2020年9月21日,内江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四川中英未来科技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企业在租赁厂房内开展喷漆作业,喷漆车间未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2020年10月28日,内江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企业作出罚款10.06万元的处罚决定。
案例二:2020年12月,广安市广安区生态环境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广安区官盛镇官盛村附近有持续刺鼻性恶臭气味,经执法人员排查,恶臭气味源于广安美福农产品有限公司。该企业从事肠衣、肝素纳、畜禽产品等生产制作,原料和生产工艺环节均容易产生恶臭气体,但企业未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广安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12月29日依法对该企业作出了罚款2.18万元的处罚。
案例三:2020年8月28日,成都市郫都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成都太平包装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并对印刷废气开展监测,发现该企业印刷废气中甲苯排放值超过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成都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于2020年12月14日对该企业作出罚款26.55万元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