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省生态环境厅通报了
2019年度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考核结果
宜昌获评“优秀”等级
这是继我市获得2018年度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优秀之后
又一次取得优异成绩
本次考核是依据《湖北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责任考核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要求,对各地市州人民政府进行评价考核,重点从碳强度目标完成情况、能源节约与结构优化、低碳产业体系建设、基础工作与能力建设、体制机制创新、碳排放交易履约等方面,考核各地2019年度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完成情况及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近年来我市严格贯彻国家和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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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建立健全碳排放考核体系
将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纳入各县市区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二是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实施传统工业转型升级,2019年宜昌精细化工产值占比提升至36.2%,较上年增长3.2%。
三是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和绿色能源
实施“气化乡镇”、“气化长江”、光伏扶贫、“十三五”农网改造升级等工程。
四是努力增加森林碳汇
2019年全市森林覆盖率为65.98%,森林蓄积量6977.80万立方米。
五是扎实推动城市绿色发展
制定《2019年宜昌市建筑节能和装配式建筑工作实施意见》,累计发展绿色建筑467万平方米,占全市新建建筑比例为45%。
六是积极发展低碳交通
投资15.76亿元建设宜昌BRT1号线,提升铁路、水路货运占比,大力发展多式联运。
七是切实推进低碳试点创建
长阳县入围第三批国家低碳试点城市, 长阳县郑家榜村、远安县双路村、西陵区白龙井社区成功入选省级低碳试点社区。
八是有序推动碳交易试点
2019年全市共有66家工业企业参与湖北省碳排放交易,占全省373家试点企业的 18%,交易金额约1.2亿元。
全市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宜昌2019年度单位地区生产总值
二氧化碳排放量较上一年度下降4.4%
超额完成下降2.1%的年度目标任务
提前完成省下达我市
“十三五”下降20.5%的目标任务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市将持续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以减污降碳为总抓手,切实推进结构转型升级和绿色低碳发展,加快谋划碳达峰行动方案,创建近零碳排放示范区,建立健全碳交易市场,促进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增效,力争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2060年碳中和愿景。
通讯员| 汤蓉
整编| 宜昌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