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人必读:申请专利的时机
虽然已经有非常多的发明人知道在完成发明创造后,需要申请专利进行保护。但是...
虽然已经有非常多的发明人知道在完成发明创造后,需要申请专利进行保护。但是,发明人还是不清楚应该什么时候申请专利。
有位客户王总,手下工程师对产品的内部结构做了改良设计,使产品更人性化,便于用户操作。却疏忽了专利申请,后来发现有竞争对手抄袭,甚至将此改良设计申请了专利,他非常后悔,找到我说,当初没想到这个设计会被人抄袭,不是产品关键功能的改进,而且不拆开来是看不出来的,以为不用申请专利。现在希望我马上申请专利,想办法挽救。可是木已成舟,为时已晚。
专利法第9条:“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根据专利法第9条的规定,我们知道,竞争对手这时已经将这个改良设计申请了专利,如果还是继续就这个同样的设计方案申请专利,不会被批准。所以,现在唯一的解决方案是继续改进这个设计方案,将新的设计方案第一时间申请专利,避免再次被抄袭,夺回被抢去的市场。王总想了想说行,回去研究下,后来果真设计了一个新的方案,起主要作用的结构与原来的方案有较大区别,还多了两个零部件。经过这一改进,产品使用更加方便,更易操作,我们也在第一时间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产品后来推出市场后收到了相当不错的用户好评,销量更好了,而且竞争对手也没有再抄袭了。
我们要想保护创新,一定要趁早,千万不要在产品推出市场后才来申请专利,如果被竞争对手抄去了,那可真的后悔莫及!
那么,申请专利的时机应该如何把握呢?
1.发明创造有初步的构思,尚未形成完整的技术方案时;
这时,发明创造只是一个雏形,还没有经仔细研究设计,申请专利的时机尚不成熟。但是,发明人可以在此时先检索相关类似构思/想法的专利或论文、学术报告等,摸清现有技术的底,才知道自己的构思有没有被他人想到。检索专利的网站有很多,比如佰腾网(www.baiten.cn)。检索期刊/论文/学术报告的网站,有中国知网、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万方数据库等;
如果已经有类似构思被他人申请了专利,发明人也可以在现有专利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创造。实际上,所有的发明都是在前人的基础上发明出来的。比如:苹果触摸屏手机,很多人以是苹果发明的触摸屏手机,然而并不是,最早的触摸屏手机是IBM发明的,后来诺基亚也研发了触摸屏手机。
那怎么诺基亚又被苹果打败了呢?因为只有乔布斯看到了触摸屏手机的未来,诺基亚虽然研发了触摸屏手机,但是错误地认为这种手机没有未来,仍然固执地认为抗摔,待机时间长的手机才是用户喜欢的,触摸屏手机研发过后就束之高阁。所以当苹果手机推出市场时,几乎没有竞争对手。
虽然诺基亚黯然离场,但是凭借手中握有的大量手机专利,也收取了相当可观的专利许可费,所有手机厂商都需要向诺基亚交专利许可费。据报道,诺基亚的5G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费:每部设备3欧元。
2.发明创造已有完整的技术方案,并且在理论上可以实施时;
发明创造已经在理论上成熟,可以实现,这时就可以申请专利了;如果等发明人将技术方案实际实现出来,做出样品后,再去申请专利,怕会被有心人抢占先机。
有位客户林总,他已经将产品的外观设计图纸做好了,本来这时就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了。但是,他先把图纸发给代工工厂,等工厂做出样品后,再来找我申请专利。而工厂此时早已模仿他的设计,做了好几款相似设计,导致他的产品推出市场后,并不是独一无二的。
所以说,在技术方案理论上已经成熟了,设计图纸已经做好了,就应该先申请专利,再发布出去。不要以为发给代工工厂、客户、代理商等有关联往来的公司就没事,天真的以为双方合作关系良好,不会抄袭。大错特错!没有专利保护,谁都可以抄袭!今天的朋友也有可能成为明天的敌人。
作者:周丹
单位:深圳市明新知识产权管理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