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8年时间里使近一亿人全部摆脱贫困,最终成功消除绝对贫困,这是中国政府治国理政思想体系的生动实践和价值彰显。它的意义已经不止于消除贫困顽疾,盘活国内经济内循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美演绎。中央政府宏观决策,地方政府因地因情落实。
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贫困的发生有着复杂的历史演进和社会发展原因,贫困问题的解决也受社会制度、经济发展、民众观念的影响和制约。中国政府在千头万绪的国家建设事项中,紧紧抓住民生福祉问题,坚持“以人为本”。在四十年改革开放中,在大部分东部沿海省份先富之后,仍不忘中西部边远地区的落后贫困问题。从认识的深入,意志的统一,决策的制定,再到地方政府的灵活贯彻,对特别困难地区贫困现象的铲除,对所取得成绩的巩固,以上种种,对其他国家政府在解决本国贫困问题上有着诸多良性的借鉴价值。
我曾到过中国云南省,对那里的脱贫致富情况印象深刻。云南不少贫困县乡地理条件复杂,当地政府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因势利导,依托国内文化旅游业大发展趋势的助推,建立了很多以民族人文和绮丽风光为特色的旅游项目,使当地人有更多的机会拓展视野,也使更多的游客有机会了解色彩斑斓的“彩云之南”。云南消除贫困和经济发展的事实使国外观察者们认识到,脱贫不是简单的一“迁”一“搬”,那是对当地人民生活缺乏了解尊重的简单处置,脱贫也不是“输血撒钱”,那只解得了一时之苦,难脱一世之困。云南的成功经验在于挖掘利用当地现有的各种条件,借助社会国家发展的路线和趋势,树立扶贫不是扶危济困的慈善事业的观念,使扶贫事业成为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
在2020年莫斯科举行的上合组织首脑会议期间,乌兹别克斯坦总统沙夫卡特·米尔济约耶夫提议,上合组织成员国应当借鉴中国在扶贫事业中的成功经验。利用上合组织以及其他地区和国际多边合作框架机制,传递成功治国理政经验,以期达成“一国治而后天下治”的目标。我认为,这正是“一带一路”倡议的应有之义。
来源:国际在线、学习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