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丨全国法院“双百”荣誉揭晓!浦东法院均榜上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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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高法院组织开展的第三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百场优秀庭审”评选活动中,上海浦东法院审理的“‘百威啤酒’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和“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与上海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分别从494篇裁判文书和616场庭审中脱颖而出,入选“百篇优秀裁判文书”和“百场优秀庭审”!
人民法院在审理对商业外观全面模仿的案件中,要准确厘清商标侵权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边界。如原告百威公司的主张能够依据商标法获得支持的,则不得再利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附加保护。如原告的主张不能依据商标法获得支持,在与商标法立法政策不冲突时,仍可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规制,以实现对商业外观的立体、全面的保护。此外,人民法院在适用法定赔偿方式计算侵权损害赔偿数额时应当明确,法定赔偿数额不仅要体现填平原告损失的补偿性,亦应具有足以制止侵权行为再次发生的惩罚性,以实现知识产权民事责任的引导和预防功能,这在与广大消费者生命健康息息相关的食品领域更应如此。
本案系对知名商品的商业外观进行全面模仿的典型案件,案情较为复杂。本案判决以近2万5千字的篇幅详细、准确地厘清了商标侵权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边界,说理充分,对审理涉及商业外观全面模仿的案件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此外,判决也对人民法院在确定与广大消费者生命健康息息相关的食品领域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赔偿标准进行了详细论述,体现了司法的社会治理功能。
合议庭:金民珍(审判长),宫晓艳(审判员),姜广瑞(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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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与上海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近年来,我国体育产业发展迅速,市场规模持续增长。但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体育赛事节目”是否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未经许可对体育赛事节目的直播侵害了权利人的何种权利类型,在理论界和司法界颇具争议,不同法院作出的判决存在较大差异。在此背景下,本案判决对司法层面探索体育赛事节目的保护路径,维护产业可持续发展方面进行了积极尝试,引起产业界的极大关注。判决认为,《著作权法》对于作品独创性的要求应该是最低限度的,而非一个抽象的、无法捉摸的“较高独创性”标准,只要体现了创作者个性就满足了最低独创性要求。在保护路径上,《反不正当竞争法》只是在有限范围内提供补充保护,是一种消极的权益保护,而非积极的赋权保护。对于确有保护必要、有利于产业发展的客体或者客体使用方式,人民法院完全可以运用《著作权法》等法律的兜底性规定和独创性裁量标准,根据最相类似的作品类型或者运用兜底性权利给予保护,从而保护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本案庭审前准备充分,庭审过程流畅。整个庭审程序完整规范、详略得当。庭审采用以争议焦点为中心的方式,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合并进行,围绕争议焦点进行发问和引导辩论,重点突出。合议庭成员分工明确,庭审用语规范,庭审节奏把控有序,体现了较强的庭审驾驭能力。本案的审理、宣判引起理论界、实务界和产业界的极大关注,中央电视台、广东电视台、东方卫视等电视媒体,人民法院报、中国知识产权报等纸质媒体对该案进行了深度报道,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根据该案制作了专题法制节目“盗播风云”。合议庭:金民珍(审判长),徐俊(审判员),姜广瑞(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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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20年上海法院四个一百获奖案例
(浦东法院知产庭)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线索来源:知产庭
文字编辑:杨泓艺
责任编辑:周丹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