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仙居FM101
4月14日,仙居县下各镇东升村步团自然村在通过历史遗留非法住宅处置工作后,82户村民领到了今年我县发放的第一批“一户一宅”不动产登记证。
东升村由下山头和步团两个自然村合并而成。2019年通过“一户多宅”整治,东升村共拆除危旧房10000平方米,安置缺房户37户,拓宽村道两条。
下各镇东升村党支部书记潘国定高兴地告诉记者:“就在前几天,村民们拿到了盼望已久的房屋不动产登记证,这也代表着他们的房子都合理合法了。不仅是村民,包括我在内,都是很激动的。以后如果要做生意的话,还能拿房子去抵押贷款。
”对于村里未来的发展,潘国定满怀憧憬,他说:“现在村里原先有些该拆的老房子顺利地拆了,村里的面貌焕然一新。未来,村里也将积极开展美丽庭院和美丽乡村建设。”
我县是山区县,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土地资源十分紧缺,集约利用土地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而破解我县“一户多宅”及其衍生出来的历史遗留非法住宅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今天,《101家在仙居》节目邀请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遗留问题处置办法规科科长娄丹舟做客节目,请他就“一户多宅”及历史遗留非法住宅清理整治的相关话题在节目中进行交流。
(主播:小卉 嘉宾:娄丹舟 主播:王喜)
Q什么是“一户一宅”?
A农村村民“一户一宅”是指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宅基地面积符合宅基地户用地限额标准。
农村村民一户虽然拥有两处以上宅基地,但宅基地面积符合宅基地户用地限额标准的,视为“一户一宅”。
Q什么是“一户多宅”?
A农村村民“一户多宅”是指农村村民一户拥有一处或多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超过宅基地户用地限额标准的。
Q我县农村宅基地户用地限额标准是多少?
A
我县农村村民宅基地户用地限额标准:(一)按占地面积的立地房标准为:小户(1-2人)不超过48平方米;中户(3-4人)不超过96平方米;大户(5-6人)不超过120平方米;特大户(7人及以上)不超过144平方米。
(二)按建筑面积的公寓式住宅标准为:小户(1-2人)不超过180平方米;中户(3-4人)不超过360平方米;大户(5-6人)不超过450平方米;特大户(7人及以上)不超过540平方米。
(三)全户为居民的宅基地标准为:按现有宅基地面积核算户型标准,每户最高不超过96平方米;按建筑面积的公寓式住宅的以实际建筑面积核算户型标准,每户最高不超过360平方米。
Q我县“一户多宅”整治依据什么政策?
A
2019年7月25日,我县出台了《仙居县历史遗留非法住宅处置意见(试行)》(仙县委办发【2019】42号),文件明确整治范围为对全县范围历史遗留非法住宅进行综合整治。
Q我县“一户多宅”整治的违法类型有哪些?
A
整治的违法类型主要有三类:非法占用土地建造的住宅、超批准建筑面积非法建造的住宅、非法转让的住宅。
整治方式为拆除和补办两种。
同时,文件将全县分为县城建成区和非县城建成区两个区域,针对不同的区域制定了不同的处置政策。
Q我县“一户多宅”及历史遗留非法住宅综合整治政策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A
合法的“一户多宅”,鼓励、引导村民自愿退出多余的宅基地,但实施建设用地复垦区的区块、新农村改造推进的村应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安排拆除旧宅;
非法的“一户多宅”,是本次整治的主要对象,要结合违建户用地限额标准、住宅的区域等因素,按照处置政策相关规定予以处置。
Q
我县对党员干部的非法住宅整治有什么要求?
A
为切实推进全县“一户多宅”及历史遗留非法住宅的处置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引领作用,县委组织部、县综合整治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党员干部住宅申报处置工作的通知》,对党员、干部住宅的申报范围、时间、处置落实等明确了要求。
同时,明确要求非法住宅位于非县城建成区的党员、干部在5月底前完成处置工作;非法住宅位于县城建成区的党员、干部在6月底前完成处置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完成非法住宅处置的党员、干部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Q在“一户多宅”集中整治行动中,如何处理好传统村落和古建筑“拆”与“留”的关系?
A
《仙居县农村村民“一户多宅”分类处置指导意见》第十一条明确:旧宅列入保护建筑或其他有一定保护价值,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然资源、文物保护等相关单位认定的,可不予拆除;但农户须对房屋进行腾空,腾空的房屋由村集体收回,产权登记在村集体名下。
Q“一户多宅”整治中,如何做到一视同仁,公开、公平、公正地处置到位?
A
一是乡镇街道要按照既定的部署,持续、有效推进,做到工作推进到哪里,处罚、拆除落实到哪里;
二是在整治过程中,要坚持政策的“一把尺子”量到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善始善终做好整治工作,不全面整治完成绝不收兵;
四是要落实好督查、考核体系,确保按时、保质完成。
为确保“一户多宅”整治工作顺利推进,2019年11月19日,县纪委印发了《关于严明纪律保障“一户多宅”整治工作顺利推进的通知》(仙纪【2019】220号)。
Q在“一户多宅”整治工作中,少数整治对象不愿意交罚款、拆除非法住宅,县里有哪些政策依据进行有效处置?
A
《仙居县“一户多宅”及历史遗留非法住宅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第二条明确:对照处置的政策,对应拆除或符合补办条件但拒绝申报办理的,由乡镇街道组织力量予以拆除。
Q“一户多宅”整治后,如何充分发挥整治成效?
A
“一户多宅”整治后,要统筹规划,积极开展拆后利用工作,总体来讲,主要要做好两方面工作:
一是立即着手缺房户的安置工作。开展缺房户的排查和面积测算,并做好村庄规划的编制,确保户有地建房、有房可居;
二是对于符合复垦条件的多余的宅基地,着手开展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确保拆除的空间有效利用,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用地指标。
今年,我县在充分的调研基础上,向各乡镇街道下达了2600亩建设用地用地复垦任务。
我县开展“一户多宅”及历史遗留非法住宅综合整治是集约节约用地、破解群众建房难题的迫切需要,是全面推进我县农房确权登记工作的迫切需要,也是尽快推进建设用地复垦,拓展用地空间的需要。
来源:仙居FM101》》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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