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知局复审再胜
罗兰数字音乐教育自主专利有效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复审了乐斯(北京)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斯教育”)就北京罗兰盛世音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兰教育”)实用新型“电子乐器信号的处理系统”专利权所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最终决定维持罗兰数字音乐教育专利有效!
尊重知识产权
助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罗兰数字音乐教育被认定为
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
今年上半年,全国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1.38万件专利侵权纠纷请求予以立案,加大专利侵权行为治理力度,持续深入打击知识产权侵权等违法犯罪行为。
在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的同时,罗兰数字音乐教育凭借在数字音乐教育领域的技术创新实力和知识产权战略保护意识,被认定为“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并获得北京市知识产权局颁发的《知识产权试点单位证书》。
作为我国数字音乐教育行业的先行者,罗兰数字音乐教育始终坚守各项准则及法律规范,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研发与保护。
此次被认定为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既是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对罗兰数字音乐教育强大研发实力的肯定,也彰显了罗兰教育在专利技术方面的深厚积累。
罗兰数字音乐教育也将以此为契机,持续加大对研发创新的投入力度,不断提高企业自身研发创新和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强度,用专业的课程及产品为音乐学习者带来先进的现代数字音乐学习体验。
与此同时,罗兰教育将坚定地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保护来之不易的知识产权成果,拿起法律的武器剑斩侵权行为!自主创新是提升行业技术水平的关键,也是一条艰苦的道路。打击侵权行为、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加大自身创新力度,罗兰数字音乐教育始终在行动!
>>点击下方链接,回顾案情
(由@RDEC罗兰数字音乐教育公众号发布)
专利维权过程回顾:保护知识产权,罗兰数字音乐教育胜诉乐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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