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聘请多名律师?
为打官司招聘多名律师
很多人都知道我与国家卫健委打官司,打官司聘请律师是正常现象。但我与国家卫健委的第一个官司并没聘请律师,这是为什么呢?
一、第一个官司为什么没聘请律师?
因食盐过量添加亚铁氰化钾问题,本人要求国家卫健委公开过量添加的安全性实验报告,国家卫健委以我要求公开的安全性实验报告属于“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信息,不予公开”为由拒绝公开。本人认为国家卫健委的这个不公开的理由是错误的,因此于2019年12月24日将国家卫健委告到法院。
当时也曾发过消息,希望能有律师帮助,当时也有多名律师联系我,要提供帮助,但是后来没成功,这是为什么呢?
1、案情非常简单
本案的案情非常简单,特别是在国家卫健委的第二个回复发给我之后,国家卫健委已经不再坚持“不予公开”,而是说明没有公开的内容,因为当时“是参考了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的技术文件”。
一个事件两个完全不同的答案,肯定有一个是真的,一个是假的。这是最基本的道理。
2、法规有明确规定
国家卫健委明明知道食盐加倍添加亚铁氰化钾没有安全性实验报告,但在本人要求公开这个实验报告时,却谎称这个报告“属于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
国家卫健委被我告上法院后,法庭上国家卫健委出庭人史根生在法庭上公开承认“没找到”,还说没找到的原因是人员少。现代社会国家卫健委查询一个国家卫健委内部的文件,只是分分秒秒的事,没找到,就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版第36条第四款“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但是国家卫健委并没有告诉我该信息不存在,而是告诉我“属于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这是公开撒谎,公开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这个错误也是非常明显的。
3、律师们认为本案会败诉
在我与律师们的交谈中发现律师们对本案的胜诉是悲观的。他们了解法院的办案规律,了解法院也有黑暗面,因此对本案的结果认为会败诉。本人认为法院应该依法办案。本案事实是非常清楚的,法规是明确规定的,但是我们的法院明知道国家卫健委的第一个回复是错误的,仍然支持谎言,判我败诉,赤裸裸暴露官官相护的问题。法院如此公开,如此明显官官相护大大出于我的意料之外。
由于上述原因,本人没聘用律师。
二、现在为什么要聘多名律师?
现在不但要聘律师,而且要聘多名律师,原因如下:
1、案件增加
原来只是一个案件,即食盐过量添加亚铁氰化钾问题的案件。目前在向北京检察院提出抗诉和向中国最高法院提出申诉的阶段。现在又开始了第二个案件,即增加了儿童接种疫苗问题的案件。
不久的的将来,还有更大的案件出现,这个案件将有一万人参加起诉,起诉书正在写,起诉书和所有证据估计达A4纸800多页。
第三个案件就是“以食盐过量添加碘酸钾,威胁14亿人健康案”
2、案件意义重大
三个案件全部是涉及14亿人健康的案件,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因此,必须聘请律师,而且是多名律师参与诉讼,防止法院官官相护。
3、聘请律师的条件
一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律师都可以应聘,应聘的律师要把本案
由于三个案件全部都是公益案件,因此律师费是0元。
希望律师们帮助我们完全历史使命!有报名者,请联系我。Mu316@sina.com.cn或微信,或留言。
暂时的联系人是我,以后有专人管理。
下周一我可能去北京高级法院递交北京一中院不受理的起诉书,希望有律师共同前往!
北京 慕盛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