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公安局关于警务辅助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公告
根据《沂水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关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的规定,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现将综合成绩现予以公布。根据综合成绩、岗位设置,确定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现将体检分组及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11月23日(星期二)上午6:50
二、集合地点:
沂水县图书馆停车场(沂水县东皋公园南门对过)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省人社厅、卫计委、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
四、注意事项:
1、请参加体检人员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于6时50分前到达集合地点,工作人员将核对身份信息。招聘办公室采用网上公示、电话通知形式通知本人,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者自行承担,每人共需体检费150元,现场使用微信支付。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空腹(禁食8-12小时)。
5、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附:1、沂水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考试综合成绩;
2、沂水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沂水县公安局
2021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