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表示,新加坡在消除种族歧视方面有“积极方面”但仍存在令人关注的领域。
委员会对我国在消除种族歧视方面所做的努力进行评估后,在上周五(3日)提出结论性意见和建议。我国在2017年批准并加入了联合国《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简称ICERD),并在2018年提呈首份签约国报告给该委员会,文化、社区及青年部(MCCY)是ICERD跨部门工作小组的领导部门。
我国代表团到瑞士日内瓦上个月出席了委员会的首次检讨会议。
委员会在长达七页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书中指出,我国于2013年加入《残疾人国际公约》、2014年及2016年分别通过《防范人口贩运法令》和推行打击贩卖人口的全国方针,同时在2016年修改宪法和总统选举法,以保障少数民族在总统办公室的代表性,都是消除种族歧视的积极表现。我国修正总统选举法规定如果连续五届总统选举中某个族群的代表没有当选总统,下一届选举的候选人名额就只保留给这个族群。
不过,委员会也指出了我国在消除种族歧视方面的不足之处。这包括有报道指本地的少数族群更容易让执法人员盯上并对他们进行检查、结构性歧视包括收入差距与不平等的存在、少数民族的健康问题等。
委员会也对我国自去年对本地客工实施的行动限制表示关注,并呼吁我国政府改善客工宿舍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