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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不是独董的保护伞 无权替独董买单 期待深交所发声

皮海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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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上市公司独董的“辞职潮”受到舆论方面的极大关注,虽然最近几日上市公司独董辞职的数量有所下降,但在此背后,显然是上市公司在挽留的缘故,毕竟对于一些上市公司来说,希望独董们辞职可以避开目前的敏感期。所以近两天独董辞职人数的减少并不代表独董“辞职潮”的结束,独董辞职的大部队应该还在后面。毕竟上市公司层面对于独董在敏感期的辞职还是非常忌讳的。

之所以说目前独董辞职是处在一个敏感期,这显然是与今年11月12日广州中院对“康美药业案”的判决是密切相关的。康美药业因为财务造假,所以在“康美药业案”的判决中,广州中院判处康美药业赔偿投资者24.59亿元。而康美药业的5名独董也分别要承担5%及10%的连带赔偿责任,对应的赔偿金额高达1.23亿元或2.46亿元。而这一赔偿金额足以让独董们倾家荡产。这对于上市公司的独董们来说显然是有震慑力的。因此,一些独董们纷纷选择辞职,因为独董们赚的是卖白菜的钱,但担的却是卖白粉的风险。独董们承担的风险与利益是不匹配的。

但这个时候独董们的辞职,又很容易让市场对独董所离职的上市公司产生不好的联想,市场会猜测相关上市公司是不是也存在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不然,这些公司的独董为什么会被广州中院对“康美药业案”的判决所吓倒呢?因此,一些上市公司很忌讳独董们在这个敏感期里辞职的。至少创业板上市公司开山股份的大股东是非常不满开山股份独董史习民眼下辞职的。

今年11月18日,开山股份独董史习民向公司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当天晚间,开山股份也发布了《开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表示公司董事会对史习民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然而,几天之后,11月22日,开山股份控股股东开山控股发布“严正声明”称,开山股份独立董事史习民先生在“康美药业”事件一审判决公布后,以个人原因向公司提交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的报告后,给公司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给投资者带来了损失。本集团对史习民先生在担任开山股份独立董事仅五个月时间,在极易误导投资者的情况下拒绝公司挽留要求,执意辞职的行为表示强烈不满,对他的职业操守给予谴责。

而开山股份的董事长曹克坚也在微信朋友圈对此表示“无辜中箭,受伤很深,是可忍孰不可忍”。曹克坚称:“我有底气保证我领导的公司绝不有意造假,有胆气保证如果有意造假就承担全部损失。”曹克坚最后表示:几十年来,我把信誉看得比什么都重要,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损坏我的名声!很显然在曹克坚看来,独董的辞职是对其信誉与名声的一种损害。

开山股份独董史习民辞职招来公司大股东及董事长的“炮轰”,这确实是令人始料未及的。作为公司大股东及董事长来说未免太过敏了一些。实际上,史习民辞职这是他的权力,公司大股东及董事长都是无权干涉的。如果史习民辞职真的影响到了公司的信誉与名声,那也是无心之过,也是不被追责的,大股东无权对其进行谴责。大股东对独董的辞职行为给予谴责未免过于霸道,或许在大股东看来,看大股东脸色行事的独董才是有职业操守的。这也恰恰表明,面对大股东的霸道,史习民的辞职是对的。

这里特别需要提到的是开山控股霸气十足的“严正声明”。在“严正声明”里,开山控股郑重声明:保证集团旗下公司不发生有意财务造假行为,如发生有意财务造假行为给投资者和独立董事造成损失的,开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自行承担全部损失。开山控股的这个“严正声明”是对独董制度的无情践踏。如果独董的损失由大股东来承担,如此一来,大股东岂不成了独董的保护伞?那么,独董岂不是更加没有了独立性么?

因此,开山控股的“严正声明”是非常不妥的。开山控股必须为自己的“严正声明”承担责任!面对开山控股的“严正声明”,期待深交所也能霸气发声,对开山控股的“严正声明”进行问询关注,以纠正开山控股在独董问题上的错误做法!

发布于: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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